2016年上半年,永州市蓝山县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永州市国税局和县本级的组织收入目标,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截至6月底,全局累计入库各项税收收入合计11803万元,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3.45%,同比增收3275万元,增长38.4%。
今年来,蓝山县国税局在深化国地税合作的基础上强化税收预测分析,跟踪掌握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的建设、发展情况,及时监控税收入库变化,研究组织收入应对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把组织税收收入与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及时、科学地将税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管理单位和管理员,具体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同时针对县内企业行业与税源特点,制定精准的方式和策略,实施分类、分项、分事管理,在推进营改增、实现税制改革平稳过渡的同时,加强国地税沟通交流,联合财政、地税等经管部门,拓展数据分析应用的深度和力度,通过联合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措施,提高税款入库率,对零散税源实行动态管理,挖潜增收,堵塞税收漏洞,实现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此外,蓝山县国税局还通过采取互设窗口、互派人员、委托代征等合作模式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自联合办税来,国税局在地税开设窗口开票共80张,其中专用发票8张,普通发票72张,为地税局代征地方税费67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