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蓝山县公安局向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近日,治安大队联合祠堂圩派出所、新圩派出所通过细致工作和周密布控,成功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3名。
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雷某红、田某、雷某在明知本人两卡可能被作为非法用途情况下,仍然非法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犯罪,为一系列诈骗案件提供转账结算业务,并从中非法获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雷某红、田某、雷某如实交代了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对于自己平时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一定要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不要为图一时之利,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一旦发现有买卖国家证件和对公账户等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举证工作,警方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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