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蓝山县商业与物资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商业企业改革改制后续工作。
3、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
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蓝山县商业与物资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是县科工局的二级机构。内设综合股、财务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股、信访维稳股、改革股等股室。单位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蓝山县商业与物资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5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36.2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5.5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按项目管理的特定目标类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172.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和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
按项目管理的特定类目标支出43.46万元(主要包括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办公大楼维修、食堂装修及餐具用具购买及遗嘱补助、残疾保健金,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本年支出预算较去年预算(179.31万元)增加了36.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1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了18.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5.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2.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42.48万元;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按项目管理的特定目标类支出预算43.4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等方面;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维修、大院地面修整食堂装修及购买餐具用具等方面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行政运行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3万元,项目支出43.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