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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粤桂赣舜水杯自行车邀请赛方案
  • 2009-08-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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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办单位:

蓝山县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

蓝山县自行车协会

     蓝山县骑行者自行车俱乐部

三、  协办单位:

蓝山县交警大队

蓝山县中心医院

蓝山县广播电视局

蓝山县捷安特自行车专店


四、  冠名商:

永州市蓝山永发供水有限公司

  

五.赛事目的

     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湖南自行车运动的发展,提倡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运动,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宣传蓝山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蓝山美丽的自然风光,为国庆60年华诞献礼。

 

六.赛事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09927上午8:00——上午12:00

2.  地点:市政广场——汇源山顶

 

七、赛程介绍:

 

    市政广场至汇源山顶,赛道总长18.3公里。其中,起点市政广场(海拔286米)至永连公路与汇源公路交汇处(海拔299米)4.7公里,全部为平坦水泥路面,永连公路与汇源公路交汇处至汇源山顶(海拔961米)13.6公里为水泥盘形上坡公路。

 

八、比赛组别:

 

   男子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1927——1970927

男子中老年组:40岁至60岁(1969927日——1949927日)

女子组:18岁至50岁(1991927日——1959927日)

 

九、比赛项目:

 

男子青年组18.3公里爬坡赛

男子中老年组18.3公里爬坡赛

女子组18.3公里爬坡赛

 

十、报名须知及要求

 

1.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食物或保健品),热爱自行车运动,能熟练掌握自行车骑行及控制技能的非专业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2.比赛不接受现役专业车手报名参赛。

3.所有报名者报名时都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可能会导致受伤。参赛者对活动过程中的器械安全和人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5.参赛车辆、装备、护具自备。参赛者必须佩戴头盔。所有参赛队员均须佩戴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牌,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6.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并签名确认。

7.比赛结束,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带领下山至比赛出发点举行颁奖仪式后解散。

 

 

十一、报名办法及地点:

 

1.以俱乐部名义报名参加比赛的参赛者到各俱乐部报名,由俱乐部确认领队一名,统一报到组委会及交费。外地俱乐部请在论坛下载报名表填写,发送到hyw129@163.com,收到组委会回复后将报名费汇至指定帐户。在比赛前一天(926)领取比赛号牌。

2.个人名义报名者请携身份证复印件到蓝山县自行车协会(捷安特专卖店报名)或县体育局办公室登记报名:

捷安特自行车专店   电话:07462211338

县体育局办公室     电话:07462221788

3.报名截止时间2009910

4.报名费用每人40元人民币(含比赛当天饮用水,号码牌的制作,意外伤害保险等),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5、比赛建议入住酒店:蓝山县招商大酒店、蓝山县富煌大酒店、蓝山县友谊大酒店。

 

十二、竞赛器材:

 

参赛车辆及所有器材自备,比赛必须使用运动型山地自行车,所用轮胎必须为26×1.95英寸以上齿胎。

 

十三、竞赛规则:

 

1.基于骑行运动是带有不可预知风险性运动,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自始自终配戴自行车专用头盔,否者取消比赛资格。

2.比赛以大组形式出发,出发排序与号码牌的顺序为准。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将号码布别在衣服后背上。

4.参加比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15分钟准时到达比赛出发点检录确认,检录结束而未到者视为弃权。

5.比赛中,当他人超越时前者应为其让道,不得曲线骑行有意阻挡对手,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6.此次比赛为计时赛,以到达终点时间排的名次,须人车同时到达为准,中途不得更换车辆。

7.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成绩公告后15分钟内向裁判提出申述,需缴纳申述费1000元,胜诉后退还。

8.自行车的正确保养和安全措施将由参赛人员自己负责,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

9.本次爬坡赛设关门时间,被关门选手需服从比赛组织人员,自行退出比赛。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比赛的选手按组委会人员安排返程。关门地点设在簸箕山(海拔590米,路程11.7公里)处,关门时间为比赛开始后55分钟。

10.比赛中参赛选手不得接受任何外力帮助,如有违反,取消比赛资格。

11. 报名的选手都是自愿参与、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比赛组织方只负责赛事的公平与公证性。组委会为每名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出现人身意外事故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任何人员的责任。凡报名选手均需认真看清此规程,并认可此规程的法律责任。

 

十四、奖励:

 

1.各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一名各奖30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二名各奖20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三名各奖10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四名各奖8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五名各奖6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六名各奖4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七名各奖2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男子青年组、中老年组、女子组第八名各奖100元,同时发放证书一本

 

2.奖励规则

<1>如以上组别参赛人数满30人取前8名,满20人取前5,10人取前3名,5人以上取前2名,不足5人与其他组别合并。

<2>获奖选手必须出席颁奖仪式,否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十五、联系人

 

彭瀚     联系电话:  07466298888

李卫东   联系电话:  18907467588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赛事解释权归湘粤桂赣舜水杯自行车邀请赛方案组委会所有。

 

湘粤桂赣舜水杯自行车邀请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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