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财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乡镇财政所专业技术人员、选调财政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选调名额:乡镇办事处财政所11人、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岗位2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财政所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财政、会计专业(含电算会计、预算会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熟悉电脑操作业务。
5、选招建筑经济管理技术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造价工程师助理以上技术职称。
三、考试聘用程序
招聘、选调考试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电脑实际操作、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交近期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
(4)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选聘用计划数。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务费200元。
(6)报考人员于2009年12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19日,笔试地点:县财政局办公楼七楼。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并按专业知识占70%、计算机操作占30%合成笔试总成绩。
3、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评审中心岗位人员以考察为主,不参加面试)。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达到聘用计划人数。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5、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了解考生的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6、公示
笔试(含电脑操作)、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7、聘用、选调
聘用:笔试(含电脑操作)、面试、体检、考察的情况,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010年的毕业生,2010年8月1日以前凭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财政拨付工资。
选调: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选调到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岗位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根据其能否胜任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能力确定办理选调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国琼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唐德荣任副组长,袁志强、吴忠心、梁有余、成玉英、丁志农、邓泽干、陈石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召策、蒋莉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纪律要求
从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电脑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到聘用,招聘、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为确保招聘、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工作均在县纪委特派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蓝山县人事局 蓝山县财政局
200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