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和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要求,2010年县冬季征兵工作从10月9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户籍在蓝山县内的男性适龄青年
二、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龄条件:2010年年满18岁至20岁(1990年1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生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可放宽24岁。根据本人自愿和部队需要,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四)文化条件:非农户籍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村籍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办法
男性适龄青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和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17:00前。
报名地点:各乡镇(场)办事处武装部。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适龄子女报名参军,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蓝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