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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县创卫工作督查考核情况通报
  • 2011-03-18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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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县创卫工作督查考核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大创卫工作力度,更好地落实创卫工作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统一部署,1227日至29日,县创卫办联合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责任单位组成4个督查考核组,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城市管理考评细则的要求,对县城25条街道、2个市场、塔峰镇所属6个社区及135个县直单位的创卫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大部分单位成立了创卫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的工作局面。

2创卫资料建档工作逐步完善。大部分单位能按照县创卫办的要求来收集、整理资料。如县教育局、县农业开发办、县中心医院等单位都能按照创卫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资料和公示栏。

3卫生保洁工作得到落实。大部分单位都制定有《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办公场所整洁、干净;特别是在县财政局督查考核中发现,县财政局将本单位的卫生保洁工作划分成若干区域,每个区域由不同股室负责,实行每月评比,评比结果在全局通报并纳入年终对各股室的考核。部分有食堂的单位卫生条件良好,如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食堂管理较为规范;大部分有独立庭院的单位绿化良好,除“四害”工作得到落实。

从督查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对创卫工作抓得比较紧,都能按照县创卫办的要求开展工作。经综合督查考核评比,工作进展较好的单位有: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移动公司、县中心医院、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农业开发办、塔峰镇。

较差的单位有:县石油公司、中华保险公司、县药材公司、塔峰镇南平社区、县武警中队、博爱学校、县联通公司、县电网公司、县建筑公司、塔峰镇南门社区等。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如石油公司、中华保险公司、武警中队。

2、创卫资料建档不够规范,部分单位资料建档工作严重滞后,如石油公司、县药材公司、塔峰镇南平社区。

3、部分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较差,存在卫生死角,有污垢、积尘;垃圾桶污积严重,未及时清洗,如石油公司、中华保险公司。

4、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单位内部没有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使得干部职工对创卫工作知晓率较低。

5、“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开展工作较少。部分临街单位门口过道“牛皮癣”小广告多,门面前乱停乱摆乱搭、占道经营,夜宵摊点污水乱倒,绿化破坏等问题严重。

三、下段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限期达到整改要求。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再动员、再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3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根据前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门前五包”责任区域的工作要求,县创卫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责任路段和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其责任单位整改。

附:2010年创卫工作督查评分表

 

 

 

 

 

 

 

 

 

 

 

2010年蓝山县创卫工作督查评分表

一类单位:13

序号

            

序号

           

1

县委办

85

8

卫生局

83

2

县政府办

84.5

9

移动公司

83

3

物价局

84

10

中心医院

82.5

4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4

11

公用事业管理局

82.5

5

教育局

83.5

12

农业开发办

82

6

交通局

83.5

13

塔峰镇

82

7

财政局

83

 

 

 

二类单位:118

序号

            

序号

           

14

民族中学

81.5

23

人事局

81.5

15

就业服务中心

81.5

24

民政局

81

16

组织部

82

25

供销联社

81

17

县委党校

82

26

林业局

81

18

文化局

82

27

统战部

80.5

19

一完小

82

28

红十字会

80.5

20

县二中

82

29

政法委

80

21

地税局

81.5

30

爱卫办

80

22

民德小学

81.5

31

统计局

79.5

序号

            

序号

           

32

信访局

79.5

53

商业事务办

75

33

自来水公司

79

54

四完小

75

34

宣传部

78

55

消防中队

74

35

农业银行

78

56

城管执法局

74

36

科技局

78

57

审计局

74

37

粮食局

78

58

农村工作部

74

38

森林公安

78

59

县纪委

74

39

经管局

77

60

县经济开发区

72

40

房产局

77

61

烟草公司

72

41

信用联社

77

62

卫生监督所

72

42

调纠办

77

63

烤烟办

72

43

县人大

76

64

司法局

71

44

县政协

76

65

规划办

70

45

残联

76

66

县一中

70

46

旅游局

76

67

水利局

70

47

三完小

76

68

工商局

70

48

工商银行

75

69

邮政储蓄所

70

49

安监局

75

70

湘运公司

70

50

人寿保险公司

75

71

环卫局

70

51

计生委

75

72

县法院

70

52

规划建设局

75

73

县人民银行

69

序号

            

序号

           

74

县侨联

69

95

环保局

65

75

市场服务中心

69

96

畜牧局

65

76

县检察院

68

97

食品药品监督局

64

77

科协

68

98

发电公司

64

78

总工会

68

99

第二建筑公司

63

79

国土局

68

100

辅仁学校

63

80

县三中

68

101

县妇联

63

81

塔峰镇三蓝社区

67

102

发改委

62

82

塔峰建筑公司

67

103

职业中专

62

83

史志办

67

104

公路局

62

84

保密局

67

105

妇幼保健院

62

85

房改办

66

106

城关医院

62

86

邮政局

66

107

国税局

61

87

农合办

66

108

商务局

60

88

县团委

66

109

塔峰镇辅仁社区

60

89

质监局

65

110

物质事务办

60

90

农业局

65

111

交警大队

60

91

能源办

65

112

人保财险公司

60

92

乡企局

65

113

电信公司

60

93

广播电视局

65

114

县建设银行

60

94

农机局

65

115

档案局

60

序号

            

序号

           

116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0

124

土市建筑公司

57

117

老干局

59

125

县编委

57

118

体育局

59

126

盐业公司

57

119

新华书店

58

127

市政建筑公司

56

120

县公安局

58

128

塔峰镇舜峰社区

56

121

二轻事务办

58

129

县经委

56

122

气象局

58

130

县疾控中心

56

123

塔峰镇龙泉社区

58

131

县人武部

56

三类单位:10

序号

            

序号

           

132

塔峰镇南门社区

55

137

县武警中队

52

133

县建筑公司

55

138

塔峰镇南平社区

52

134

电网公司

54

139

县药材公司

51

135

联通公司

54

140

中华保险公司

51

136

博爱学校

53

141

石油公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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