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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登记的通告
  • 2011-07-1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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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均衡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妥善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201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进行学位申请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蓝山县公安局隶属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管辖的居住户口,在城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的儿童。

  2、根据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来蓝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告》(蓝政函【2004】8号)要求,流动人员有合法就业经营证明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其子女入学与城区区域内的人口同等待遇。

  二、入学区域的划分

  一小:环城路5-12组、塔峰中路以南、湘粤路以西-新建西路以南-党校入口路以北、东正街、城东南路、东村、东北村、东北路居委会。

  明德:西正街、湘粤南路以西-党校入口路以南、西南村、西外村、富阳村、岭脚村、半洞村、中洞村。

  三小:环城路1-4组、城东北路、塔峰东路、塔峰村、新建路以南-湘粤路以东。

  四小:新民村、新建路以北-湘粤路以东、新民路、古城路、南平路。

  民办学校不划分入学区域,如有需要,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读。

  三、学位安排原则

  1、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城区统筹学位安排。如各学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教育局将进行调剂安排。

  3、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四、时间安排

  1、2011年7月14日-16日统一到一完小验核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

  2、学位安排:7月20日-8月15日

  3、公布名单:8月20日

  4、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五、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查原件、交A4纸复印件)

  1、城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①、户口簿(包括“地址页、适龄儿童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3项内容,缺一不可)。

  适龄儿童若持独立户口本,要准备好适龄儿童与父母亲之间的关系证明,(可出示公安局、派出所的直接证明,也可使用证件关联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

  ③、适龄儿童原入园接受学前教育的相关证明。

  2、非城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须提交的审核材料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

  ②、《适龄儿童出生证》;、

  ③、父母进城务工或合法经营证明。

  六、温馨提醒

  1、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非城区户籍人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只能在城区4所公办小学学位不超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额的情况下才安排就读;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学位申请。

  4、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

  (1)、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者;

  (2)、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者;

  (3)、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或重复申请学位者;

  (4)、学位申请开始后迁户口者。(以人口与出入境管理中心资料为准)

蓝山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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