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原太平铅锌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蓝山县原太平铅锌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概要:蓝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9898.14万元对蓝山县原太平铅锌矿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1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尾砂库西南侧建垂直防渗幕墙,防止污染通过地下通道向库外扩散;对尾砂库原有土坝进行改造,建浆砌石重力坝;对尾砂库进行封场闭库,包括覆土还绿,修建排水沟等配套工程;修建渗滤液收集、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该地区的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为创造优美、舒适、健康、清洁、人和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是人们安居乐业、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项目建设将产生渗滤液、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渗滤液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减噪;项目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上述影响可得到减免或改善,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蓝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忠心 电话:222696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31-89867334 传真:0731-85484684 E-mail:230hpzx@sina.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邮编:41000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研读可研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建议,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总体看法和支持态度;项目所在地区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以及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是否会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对环境保护建议和要求;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价单位的建议和要求;对环保部门审批该工程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