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蓝单位,学校,外资企业、民营企业: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活跃群众文体生活,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提高我县乒乓球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举办蓝山县“财政杯”乒乓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和《报名表》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组织队伍,各乒乓球爱好者积极报名参加,并抓紧时间训练,积极做好各项参赛的准备工作。
附:
蓝山县“财政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蓝山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蓝山县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县二中
四、比赛日期:2012年8月17日—2012年8月19日
五、比赛地点:蓝山二中体艺馆
六、参赛单位:
1、团体赛:乡镇场、办事处,县直机关,省、市驻蓝单位,学校,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组队报名参赛。
2、单 打:在蓝山县工作或蓝山籍在外地工作及蓝山籍在本地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项目:
(1)团体赛;
(2)单打:领导干部组、老少组、男子中青年组、女子组。
八、竞赛组别:
1、领导干部组(正科级以上干部):年龄不限、男女不限;
2、老少组:老年: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女不限);
少儿:199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男子中青年组:195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女子组:年龄不限。
九、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团体赛: 各单位限报1队,领队、教练员各报1人,运动员3名(①男、女不限,领队和教练均可兼队员②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均可另报名参加单项比赛③各队可聘请蓝山籍球员一名④承办单位财政局可聘请两名蓝山籍球员)。
(二)参赛队员资格及有关事项:
1、身体健康。
2、上场参赛队员不准穿白色服装或近似白色服装。
3、进入乒乓球比赛场地需穿运动鞋,不能穿带圆钉底的足球鞋、皮鞋等。
4、团体赛必须是乡镇场、办事处,县直单位,省、市驻蓝单位及学校在编在册人员(除聘请的一名球员外),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参赛者必须是在该企业工作三个月以上的。
5、团体比赛出场运动员的服装必须一致。
6、同一运动员不得兼报两队(组)。
7、除县直管学校外的中小学校可联合组若干个队参加比赛。
十、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采用每场五盘三胜制,每盘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比赛程序为A-X B-Y C-Z A-Y B-X。
3、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
4、竞赛方法视其参赛人数(队数)而定。
5、比赛使用双鱼牌三星白色40MM乒乓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对获得比赛前8名者,分别给予颁发奖金及证书,①团体赛:第一名奖 800元;第二名奖600元;第三名奖400元。第四名以后(含第四名)奖 300元。②个人奖: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00元;第三名奖200元。第四名以后(含第四名)奖100元。
2、参赛队员按报名人数领取纪念品。
3、当团体不足8队、单打不足8人时,按参赛队(人)数的1/2录取名次。
4、凡弄虚作假及违反竞赛规程者,取消其比赛全部成绩。
5、大会设组织奖。
十二、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8月8日止,逾期不予安排。
2、报名地址:县人大财务室,联系电话:2211205
联系人:乒乓球协会理事邱玲 手机:15274680333
十三、参赛经费:1.参加团体赛每队交参赛费400元(含本队运动员单打参赛费),2、个人参加单打比赛的队员每人交报名费30元。
十四、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聘请。
十五、8月10日上午9:00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各领队、教练员会议。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蓝山县体育局
2012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