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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5-02-05 08:42
  • 来源: 蓝山县应急办
  • 发布机构:
  • 作者:蓝山县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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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应急办发〔2015〕1号

  蓝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宣传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国有农林茶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公众应急知识动漫宣传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6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应急办发[2015]2号)精神,结合蓝山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宣传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深入推进。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新闻出版广电、电子政务办、教育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乡镇场(办事处)、村(居)委会、各类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情况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二、宣传内容

  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共分十八集,内容包括基本应急常识、急救常识、气象和水旱灾害、地质和地震灾害、交通事故、特殊伤害、中毒事故、传染性疾病、人畜共患病、非法侵害、公共场所突发险情等常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知识。

  三、宣传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为动员准备期;201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宣传开展期;2016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总结评估期。

  四、宣传形式

  (一)电视宣传。县广播电视台要在所属各频道开设专栏,安排时间滚动播放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在中午、晚间等黄金时段至少播放一集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增加播放频次,确保宣传效果。

  (二)网络宣传。蓝山新闻网、蓝山政府网、各部门网站要在醒目位置开设专栏,将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上传至网站,供网民点击播放;有条件的地方和网站可以设置专题网页,以弹出窗口等形式不间断播放;要向各主流门户网站、社会网站积极推荐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提供点击链接,进一步扩大网络宣传受众范围。

  (三)广播宣传。广播电视台所属频率可根据实际有选择地播放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对白,向听众进行宣传。

  (四)校园宣传。中小学校要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学生观看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各类幼儿教育机构要制定观看计划,组织学龄前儿童将动漫片逐集观看到位;要将应急知识宣教工作纳入日常教学范围,通过对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宣传教育,实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五)日常宣传。乡镇场(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定期利用党课、会议、电子屏等载体向公众播放应急知识动漫片;利用宣传栏、展板等转载动漫截图和主要内容。

  (六)集中宣传。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日等各类公共安全宣传日(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车站、广场、商业街、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公共宣传点,循环播放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有条件的地方可向公众免费发放宣传光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普及应急知识。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对中小学校、幼儿教育机构、村委(居)会、社区等重点单位给予指导,尽可能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并做好总结评估,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取得扎实成效。县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宣传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蓝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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