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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
  • 2015-03-05 15:45
  • 来源: 蓝山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作者:蓝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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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财税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行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蓝山县财政局、蓝山县地税局决定就《蓝山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方案》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10时

  二、听证会地点:蓝山县地方税务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蓝山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年满18周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在2015年3月19日17时前到蓝山县地方税务局税政法规科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蓝山县财政局、蓝山县地方税务局。

  六、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15人以内,由听证会举办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旁听代表不超过5名,按报名时间顺序由听证会举办机构指定。

  七、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4)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邝修文

  联系电话:13707467726

  蓝山县财政局

  蓝山县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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