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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蓝山县中心医院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5-03-05 16:42
  • 来源: 县中心医院
  • 发布机构:
  • 作者:县中心医院
  • 【字体:    

蓝卫发2015〕第23

  

关于印发《蓝山县中心医院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办事处、乡镇卫生院、县中心医院、县农合办、县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解决贫困人群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逐步提高县白内障手术率,2015年我县将为贫困白内障施行复明手术500例,为优质、高效完成这项工程,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蓝山县中心医院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蓝山县卫生局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蓝山县中心医院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为全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500例。帮助家庭困难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早日恢复视力,使他们能够以健康的眼睛和阳光的心态去迎接全新的社会和生活,为贫困眼病患者奉献爱心,体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二、救助对象

全县城乡贫困白内障患者

救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城镇职工、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证等材料。

三、资金管理

500例手术费用除医保农合部门政策补偿以外所有资金由赞助公司承担。赞助商资金由红十字会管理,再按医院所做的总例数下拨到医院。

蓝山县中心医院根据实际和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的总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救助面,增加免费复明手术任务名额,做到符合条件的患者,有一例复明一例。

蓝山县中心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使用救助经费,不得收取救助对象任何费用,医疗救助经费必须按规定直接用于救助对象的复明手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规范管理

1、明确职责

蓝山县卫生局为牵头实施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红十字会、县审计局、县农合办、县医保中心为协调实施单位,蓝山县中心医院为复明手术定点医院。

2、时间节点

500例免费复明手术任务于201512月前完成。

3、工作要求

(1)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由县审计局审计后再由县红十字会负责及时、足额下拨至手术定点医院,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组织保障。在县卫生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3)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全面宣传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让更多贫困人群及其亲友了解项目的要求、实施的效果、社会的影响,提高社会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和帮助。

(4)手术定点医院在“蓝山县中心医院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及手术专家组”(附表3)的指导下,精心实施手术,以及做好术后护理工作,确保手术质量和手术安全。

(5)手术定点医院要做好术后回访、随访工作,做好回访记录,加强患者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满意度,扩大社会影响力,真正让这项民生工程成为百姓满意工程,要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档案,以备检查。

    附表:

1、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申请审批表

2、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登记表

    3、蓝山县中心医院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手术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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