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风电场工程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7日内,向公众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1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风电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塔峰镇风电场位于永州市蓝山县境内,距蓝山县城区公路里程距离约为12km,场址区域有效山脊长度约为9km,场址总面积约11.6km2,海拔高度在790m~1150m之间。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913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1827h,容量系数为0.209。工程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本风电场工程等级为Ⅲ级,工程规模为中型,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1级。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2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蓝山县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74037968
联 系 人:黎正宇
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甲字第2701号)
联系电话:0731-85072130
电子邮箱:331466807@qq.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邮 编:410014
联 系 人:曹慧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4.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
本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
本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
本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分析汇总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报告的编制。
4.2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在现状调查基础上,根据调查和预测评价结果,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对工程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防治对策和减免措施;
3)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大桥风电场工程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您认为工程区环境现状如何,有哪些主要的环境问题以及需要保护的对象;
(2)您认为工程建设会给环境带来什么不利影响;
(3)为避免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您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同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沟通。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