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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人员到县国土资源局、塔峰镇工作的通知
  • 2015-08-0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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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办事处、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五大会战”、“十件实事”,切实加快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抽调人员到县国土资源局、塔峰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调范围: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塔峰镇以外所有乡镇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抽调人数:20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5人。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以上。

  5、具有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验(有国土资源工作经验或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

  6、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想干事、能吃苦、敢担当。

  7、近三年年终考核称职以上,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四、工作办法及程序:

  1、成立县抽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国土资源局、塔峰镇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抽调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2、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报名。

  3、报名人员是单位班子成员的,以县委年度例行考察情况为依据;其他干部职工,由抽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个人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如报名人数超过40人,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内容以国土资源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考试有关事宜另行确定;如报名人数不足20人,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由抽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比,按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抽调人员名单,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4、抽调期限为1年。抽调期满后,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调入县国土资源局或塔峰镇工作,特别优秀的在干部选任中优先提拔使用。

  5、抽调期间,被抽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担,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奖金由抽调单位考核发放,是乡镇工作人员的,不享受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五、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8月4日-6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办,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①《蓝山县抽调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②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人:陈作辉,联系电话:2221198。

  附:《蓝山县抽调人员报名表》

  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蓝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蓝山县国土资源局

  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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