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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关于资助2015年应届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公告
  • 2015-08-06 10:51
  • 来源: 蓝山团县委
  • 发布机构:
  • 作者:蓝山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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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团中央、省市团委安排,为切实服务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团县委开展2015年应届大学新生资助资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咨询热线:07462225363。

  项目1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加多宝·学子情”爱心助学行动

  一、资助对象

  2015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军校、师范、委培等免费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5000元,主要用于其入学前的交通及入学初期的学习生活费用。

  三、资助条件及优先照顾次序

  1.父母均为农民或者城镇低保户,并附以村委会或居委会、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情况证明;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4.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

  5.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6.提交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优先照顾次序:⒈孤儿优先;⒉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⒊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⒋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⒌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项目2

  “第十八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

  一、资助对象

  2015年考入二本以上(含二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5000元/人·一次性。

  三、申报条件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考入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学生,孤儿,单亲家庭子女,学生本人伤残,家庭成员伤残,家庭遭受严重灾害,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优先。

  共青团蓝山县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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