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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县大桥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15-08-28 10:04
  • 来源: 蓝山县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作者:蓝山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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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县大桥风电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蓝山县大桥风电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蓝山县
    项目概况:大桥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西南部,距离蓝山县公路里程约34km,场址总面积约23.5km2,总占地面积66.17hm2,其中永久占地1.48hm2,临时占地64.69hm2。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规模为150MVA;新建道路22.54 km,改建道路4.84km。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1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 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破坏动物生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一定惊扰;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产量较小,经收集处理后对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周边居民点与施工场地距离较远,工程施工对居民点大气和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风电场运行期无生产废水、废气和工业固废等污染物排放,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垃圾产量较小,经收集处理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周边居民点与风机机位距离较远,风电场运行期噪声不会对居民点声环境造成影响。工程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风电场运行对鸟类迁徙的影响较小。
    2.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优化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及时恢复。落实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书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减轻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区绿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优化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工程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各风机周围300m设为噪声防护距离。
    3.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风电场工程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工程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是生态影响,且集中在施工阶段,为对场区地表植被、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工程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建议后,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或减免。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蓝山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邮    编:410014
    联 系 人:黎总
    联系电话:0731-85073068
    四、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邮    编:410014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1-85072130
    传真电话:0731-85072133
    电子邮箱:aster_2006@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2、采取来函、来电、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所提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如有需要,您可以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确认您为本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后,评价单位将向您提供报告书简本。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4、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蓝山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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