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茶场,县直和省市驻蓝有关单位:
为加强民间投融资领域的风险警示,提高社会公众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抵制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类活动的自觉性。近日,省政府金融办专门联合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相关风险警示公告并已在省内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为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传播效果,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制定了县警示公告,请各单位在辖区内公众场所及城乡社区、集镇、企业、学校等群众聚集区予以张贴,或在媒体予以发布。同时,注意结合公告宣传加强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处置,有效防范民间投融资领域风险。风险警示公告宣传的有关图片和工作小结(电子档)于2016年4月10日之前报县打非办。联系电话:0746-2226009,联系人:成芳,邮箱:jrb2226009@163.com。
附件:公告
蓝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蓝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近期,发现个别不良企业,当街散发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股交所上市答谢会”,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通过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打着“四板上市”的幌子,“自导自演”公开推销所谓的“原始股”,从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或到期回购。一些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虚构投资项目、违规建立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等,进行集资诈骗。还有个别商品现货、文化艺术品等交易平台,违规进行类期货、类证券交易,严重扰乱市场,欺骗投资人。对此类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活动,请大家保持高度警惕。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各类企业组织开展的投融资行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识别、抵制、防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对陌生、来历不明的电话、邮件、传单、网络宣传、推介会等推销的“天上掉馅饼”式的“投资机会”,请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务必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务必牢记,参与任何投资之前,或遇到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情况时,可及时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0746-2218315)、金融办(0746-2213530)或合法金融机构等进行政策及合法性、真实性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0746-2210219)报案,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创造有利时机。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