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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 2016-04-12 09:14
  • 来源: 蓝山县红十字会
  • 发布机构:
  • 作者:蓝山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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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的崇高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更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在此,我们倡议:全县各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带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无偿献血这项体现爱心与奉献的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蓬勃发展。

  2016年上半年无偿献血安排:

  1、献血时间:2016年4月24日——26日(8:00-17:30)

  2、献血地点:县中医院操场

  蓝山县红十字会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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