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蓝山县大桥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境内,场址距离蓝山县公路里程约34km,总面积约为23.5km2,规划装机容量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007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2015h,容量系数为0.230。工程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规模为150MVA,拟以一回路110kV线路接入110kV高塘坪变电站。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破坏动物生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一定惊扰;施工废水和固体废物量较小,经收集处理后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周边居民点与施工现场距离较远,工程施工对居民点大气和声环境基本无影响。风电场运行期无生产废水、废气和工业固废等污染物排放,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量较小,经收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周边居民点与风机机位距离较远,风电场运行期噪声不会对居民点声环境造成影响。工程不在鸟类迁徙通道上,风电场运行对鸟类迁徙的影响较小。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优化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及时恢复。落实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书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减轻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区绿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优化施工工艺、技术和装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工程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各风机周围300m设为噪声防护距离。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工程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是生态影响,且集中在施工阶段,为对场区地表植被、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工程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建议后,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中电建蓝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先生 0731-85073068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情况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吴工 073185591644
邮箱:415309596@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2、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3、公众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4、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蓝山县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