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规定,现将201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1.5%及以上的县直用人单位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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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29日
201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1.5%及以上的县直用人单位( 6家)
1、蓝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蓝山县中心医院
3、蓝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蓝山县纪委
5、蓝山县公路局 6、蓝山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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