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委拟于12月29日上午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3]12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我县自来水公司2013-2015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蓝山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蓝山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蓝山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doc
附件:蓝山县自来水公司成本监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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