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发〔2016〕17号
蓝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茶场,县直和省市驻蓝各单位:
《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016-2020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精准扶贫为重要抓手,建立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扶贫工作格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帮、群众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做好顶层设计,突出工作重点,立足长远发展,做好“四个结合”文章,把扶贫开发与我县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片区主导产业结合起来、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执行力建设结合起来,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如期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目标任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统筹各类资源,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2、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落实“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3、坚持分类指导、绿色发展。根据不同的贫困程度、自然环境、发展条件,瞄准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融合思维、改革创新。把扶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党建、农村环境治理、旅游开发、电商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把扶贫产业同我县主导产业发展相融合,实现脱贫攻坚和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共赢。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放在首位,深化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扶贫开发的制度创新与机制创新,推动扶贫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5、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处理好国家扶持、社会帮助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9年,全县43个贫困村分批全部出列,0.6万户2.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到2020年,贫困农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县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到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从2015年到2017年,43个省定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达到12%以上,2017年到2020年年均递增10%以上。到2019年,43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每村不低于4万元,到2020年达到5万元。
——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到2020年,贫困村水、电、路、讯、环境整治等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43个贫困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安全饮用水、有生产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有信息平台、有村级活动中心、有图书室,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农户全部整体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提升贫困人口脱贫内力。到2020年,贫困村80%以上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转移就业,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建档立卡家庭中的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就读学生全部得到生活补助,初高中毕业生全部得到职业学历教育资助,二本以上大学生得到助学贷款和生活补助。贫困村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全部得到培训、整顿、提升,贫困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十三五”全县贫困地区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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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16年 |
2020年 |
属 性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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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人) |
26952 |
2019年全部脱贫(2018年退出75%以上)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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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
43 |
2018年全部退出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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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贫困人口数量(人) |
781 |
3260 |
约束性 |
发改委 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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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 |
10000 |
约束性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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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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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约束性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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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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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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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电网覆盖率(%) |
|
100 |
预期性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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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比率(%) |
|
100 |
预期性 |
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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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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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预期性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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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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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期性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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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率(%) |
|
基本消除 |
预期性 |
卫计委 |
|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率(%) |
|
≥98 |
预期性 |
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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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贫困人口数量(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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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
人社局 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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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 |
2 |
≥4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 |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依托贫困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按照“四跟四走”的模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积极发展“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等多元化的富民产业。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积极引导和帮助他们栽一亩果、养一头牛、种一棚菜、学一门技术、输转一名劳动力等方式,让每一户扶贫对象都有一项增收技能,有一项种植、养殖、加工等增收项目。扶持发展和引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大户等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农户增收。
第一节 特色产业脱贫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到2020年,全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形成3-5个主导产业,同时,每个贫困村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提升壮大1-2个主导产业,每个扶贫对象户都有1个增收项目。林区、山区要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绿色、有机农业,靠近城郊的要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园艺花卉业等新兴产业。
培育发展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选准产业,规模发展,培育市场主体,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带动,促进贫困户增收;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鼓励贫困户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参股到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重点实施“四个一”工程,到2018年,每个贫困村培育1个村办或其它形式创办产值1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1个成员20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种植规模50-100亩以上或养殖达到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1个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
推进农业标准化。对贫困地区农业标准化建设实行县级领导包产业、联乡镇、建园区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打造一批农业名牌产品。积极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规模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
特色扶贫产业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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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色种养产业扶贫工程 ——楠竹产业。2016至2020年,在全县16个镇办223个村新建楠竹低改精准扶贫高产生态示范基地10万亩,每年建设2万亩,带动0.8万贫困人口增收。 ——蔬菜产业。2016年-2020年在交通条件较好、群众有种植蔬菜基础的乡镇,县城镇蔬菜及外销蔬菜基地实施蔬菜产业化扶贫项目,建成6个左右各具特色的蔬菜产业化扶贫基地,规划面积1.7万亩,种植面积4万亩以上,主要种植蓝山传统特色产品,如生姜、胡萝卜、百合、苕头、黄花、辣椒、茄子、瓜类、叶菜类等,同时也发展一些新品种蔬菜,如莲子、淮山等,直接带动贫困农户13500人以上。 ——水果产业。2016年-2020年用5年时间在全县发展以蓝山金桔为主的水果0.2万亩,带动产业区贫困人口1812人脱贫致富,在贫困村种植以蓝山金桔为主的水果采取计划安排、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实施,每年新扩面积600亩左右。 (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接直销,支持企业、合作社与贫困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营销平台,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 (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支持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农业产业化扶贫行动,组织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建基地、联合兴办加工、产销对接、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等形式,与贫困地区对接。 (四)贫困村产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对贫困村有创业意向或已从事创业活动的人员进行创业能力培训,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到2020年,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培养5-7名左右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平均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 |
第二节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带动贫困村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产业的深度开发,推进贫困地区蔬菜、水果、茶叶、竹木、中药材等全产业链建设,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鼓励龙头企业进贫困村建基地。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仓储、冷藏、市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原料基地优先在贫困村布点,大力推进合同农业、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双赢联结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促进贫困村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每个贫困村发展小微企业或工商户,优先支持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以“大众创业”促进“万户增收”;支持金融信贷、信用担保等政策向贫困村小微企业倾斜,提高每户启动性贷款规模。鼓励贫困户以生产要素入股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和土地、资金、设施设备参股等方式,将分散弱小的贫困户纳入到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利益捆绑、责任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在参与中增收,在增收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推动贫困村产销一体化进程。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生产”“互联网+农业服务”“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互联网+”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将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贫困农户连接起来,加快建立村级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加快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实施计划,争取进入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试点范围,到2020年,全县基本普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即县有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逐年递增。
第三节 乡村旅游扶贫
突出资源特色发展乡村旅游。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新机遇,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利用蓝山乡村资源与文化特色,发展乡野风光、休闲情调和民俗文化和谐统一的休闲旅游,优化、提升和丰富蓝山旅游产品体系,促进蓝山乡村旅游的发展。经过5年的努力,构建“一带六区”的蓝山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空间结构,将蓝山建设成为特色明显、环境优美、经济富裕、文化丰富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将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彻底脱贫。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特色文化旅游。依托特色农产品、农事景观等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加强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等主体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与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地方特色文化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名镇、名街、名村,新增一批文化旅游特色线路和景区、景点,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的生产销售。
加速实施乡村旅游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等多种具体运作方式,依据优质旅游资源,通过因地制宜设置旅游开发项目,开发具有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吸引外来投资,实现带动贫困人口致富的目标。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游扶贫重点工程。
旅游扶贫工程
第四节 电商扶贫
到2020年,基本实现通过乡镇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农村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筹建平台。争取纳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范围。全县各乡镇和贫困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全面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完善县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县电商服务中心建成线下体验馆,组建专门线上运营团队,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乡镇成立电商服务站,组建线下展示店;贫困村每村建成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点,由大学生村官或驻村乡镇干部具体操作运营。
打造品牌。推进阿里巴巴、京东和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在我县建立县域电商服务中心,争取在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具有本县特色的县级展示馆。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充足丰富的货源;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完善物流。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面向乡、村的“草根物流”,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提高网货配送效率。加强交通、物流、供销、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强农产品交易市场、商品配送冷链储运等设施建设,努力降低物流成本。
孵化人才。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院、县委党校等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共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实现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强贫困村电商人才培训,确保每个村有1名以上网络信息员和电商人才。
电商扶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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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扶贫工程覆盖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辐射带动0.8万余贫困人口增收。 ——信贷支持。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网络建设。通讯公司负责宽带网络入户建设,为开办网店的贫困设计提供特惠流量包,对贫困村网络流量资费给予适当补助。 ——培训支持。发挥商务、农业等部门资源优势,对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普及电商知识。支持各类电商服务企业、就业培训机构、电商平台对贫困村开办网店及从事电子商务服务免费开展培训。 ——试点引领。要做好电商典型示范引领工作,建成区域电商服务中心,为贫困村网商提供示范和各项培训服务。抓好电商示范乡镇电商示范村建设。其他每个乡镇选择1-2个村,开展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 |
第五节 资产收益扶贫
鼓励贫困村将集体所有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坡、滩涂等资源资产评估入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引导贫困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个人财产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获得资产收益,增加个人收入。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和村集体,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探索建立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机制,积极推行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试点;开展资源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补偿试点,对于资源开发项目占用或影响导致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资产等折股量化,形成集体股权,使贫困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强化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监管,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定期兑现。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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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光伏扶贫工程为试点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十三五”期间,在光照条件较好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收入年增长4万元、2.7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
第三章 创业就业脱贫一批
大力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第一节 实施就业援助
做好服务对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摸清有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意愿,每年组织县内外用人单位到贫困村乡镇召开1—2次专场招聘会,为贫困村富余劳动力求职务工搭建就业平台。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的,做好登记,人社部门安排到见习岗位,每月每人补助1000元,用人单位也可给予适当补助,见习期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搭建就业平台。全县新上的城镇、交通等项目所形成的就业需求中,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鼓励县内承接产业转移企业主动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并按每年2个月、每月200元/人标准,给予试用期用工补贴。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500元/月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节 开展就业培训
统筹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培训资源,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
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500—12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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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培训行动。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得到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二)春潮行动 到2020年,力争使各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平均每年培训1500人左右。在“春潮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新生代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三)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从2016年开始,启动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不同类型的残疾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
第三节 实施创业带动
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并予全额贴息。
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带动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带动两名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就业扶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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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协作对接行动 将贫困家庭新增“两后生”和有意愿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十三五”期间,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实现1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约3万贫困人口受益。到2020年通过输入出地精准对接实现4.2万人稳定就业。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 推进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得到一次创业培训,掌握适应创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按照“突出重点、综合配套、统一规划、群众自愿、试点示范”的原则,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基本生活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力争到2018年实现400多户3000余贫困对象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贫困户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数据平台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规模和搬迁任务。对生活在高寒山区、石漠化地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地质灾害多发区等地区,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缺乏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政府引导、自觉自愿、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整体搬迁。
确保建档立卡户应搬尽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加大搬迁资金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合理确定年度搬迁任务。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坚持规划先行,全面准确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与方案,依据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适宜集中安置的,结合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新农村建设,选择在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并搞好配套建设。适宜分散安置的,可采取“插花”、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住房,严格执行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搬入地在县城及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可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总面积,增加面积按实际建设成本由农户承担,国家不予补助。所有住房按照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施工,规范建筑风格、层数、规模。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网,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资本金;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筹集资金,对易地扶贫搬迁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中央和省财政分别按90%、10%比例贴息。组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县级投融资主体,承接用好项目资本金和贴息贷款,建立县级项目实施主体,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上下贯通。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支持力度。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大力发展后扶特色优势产业。完善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政策,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为主要扶持对象,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支持安置区发展特色种养业、林下经济和设施农业,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增加贫困户经营性、劳务性收入,实现增收脱贫。
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创业就业,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开发设卫生保洁、水暖、电力维修等公益岗位,安排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搬迁群众就业。支持安置地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搬迁户,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扶贫先扶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着力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优化贫困村镇教育资源。优先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贫困乡镇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新建公办幼儿园和村小(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班。到2019年,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建成一所公办幼儿园。按照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原则,加强贫困村镇学校布局调整,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适当恢复符合条件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
优化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到2019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建成至少一所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0%以上。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安排改善贫困乡镇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到2019年,全县所有贫困乡镇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贫困乡镇孩子营养状况。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到2019年县职业技术学校要达到全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优化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支持鼓励教师到偏远贫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为贫困农村山区教师(含支教教师)每人每月发放600元以上生活补贴。优先支持贫困乡镇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乡镇教师住房困难问题。采取定向培养、特岗招录等形式加大贫困乡镇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乡镇学校任教机制。
教育扶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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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 每个乡镇建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到2020年,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达到85%以上。 (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到2019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2条底线要求”,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 (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解决或缓解城镇学校“大额”问题和农村寄宿学校“大通铺”问题,逐步实现末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 (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 新建、改扩建一批办学条件达标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学用房、实室、图书室(馆)、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建设,配齐教育教学所仪器设备和图书,增加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业负担
完善贫困学生助学救助政策。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小学按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按每人每年1250元给予生活补助。落实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助学金按在校学生20%的比例发放,每生每学年2000元,并逐步提高至每人每年5000元。在此基础上,扩大助学面5-10%,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按省分配名额(比例约占高中学生1%),根据品学兼优和贫困条件在高中学生中遴选对象,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从学杂费收入中提取5%用于减免、奖补家庭贫困学生。对就读县二中,且成绩在学校前200名的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学,每年补助生活费2000元,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加大对贫困大学生招生就业优惠。由省统筹建立保障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完善高考招生民族优惠加分政策,完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制度,让更多的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到重点高校学习。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增加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计划的受益比例。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对自愿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额度的学费补偿。
第三节 创新职业教育
全面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县中等职业学校设施改善和师资配强。统筹“雨露计划”“同心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补助标准,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都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加强致富能力、致富带头人培训,从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选择3-5名创新创业致富带头人,免费到相关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创办企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带动增收激励机制,鼓励其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鼓励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在产业规划、项目选择、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在创新创业农业项目的申报、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第六章 健康扶贫脱贫一批
全县因病致贫的共有731余户,占全县扶贫对象的21.8%。其中因大病致贫的共有733人,因患慢性病而需要长期治疗的人数累计197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基本建设“全覆盖”。实施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优先完成43个贫困村村卫生室的建设项目,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投入5万元,中央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其中2016年建设7个,2017年建设17个,2018年建设19个,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完成16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中央投资20万元,中央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从2016年至2019年,每年建设5个左右,2020年实现16所乡镇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贫困村乡村医生“本土化”。在已培养“本土化”乡村医生46人基础上,每年培养5名贫困村乡村医生,到2020年,实现43个贫困村每村配备1名以上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资质的乡村医生。每年以乡镇为单位对贫困村乡村医生免费进行1次以上的系统化集中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16年起,给予贫困村乡村医生每人每月400—600元的定额补助。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提高贫困对象住院报销比例。大力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完善大病救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扶贫资金或财政其他资金)给予帮扶兜底。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
加大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度。从2016年起,对贫困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行全覆盖。到2020年,贫困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免费为贫困艾滋病患者提供抗病毒治疗,免费为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抗结核治疗。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霍乱、人禽流感、狂犬病、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措施。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全部实行免费救治救助,贫困人口中适龄适种儿童14种疫苗预防接种率达到100%。
开展爱国卫生工程。整合涉农改厕项目资金,开展贫困村的改厕工作,项目资金按1000元/农户投入,中央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县财政解决,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健康扶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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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特惠政策 从2016年起,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料政策,即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从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医疗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负担,并明确联动报销比例,使贫困大病患者个人少付或不付医疗费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政策 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救治。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助,从2016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三)参与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帮扶行动 向省争取1家参与帮扶的三级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及至少5名医务人员进行蹲点帮扶,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 (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 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 (五)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 到2020年,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做到“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 (六)慈善力量助医行动 建设医疗救助对象信息需求和慈善资源对接的信息平台,及时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仍然较高且生活陷入困境的大病患者求助信息转介给慈善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规定,支持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 |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切实加强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同时加快发展林业经济,积极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到2017年,全县43个贫困村林农林业纯收入人平达到30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人平达到50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项目扶持。大力实施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建设、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积极到省市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切实抓好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长江防护林建设、世行贷款造林、木材战略储备、退化防护林改造、低效防护林改造、森林抚育、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上,只要符合项目评审条件的,优先安排在43个贫困村实施,让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让更多的贫困户享受到林业改革和建设的红利。
技术支持。加强对林区贫困村的林业科技培训支撑,培育林业致富带头人。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加快全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技教育与生产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申报和争取建立林下经济科研生产示范中心(基地),注重开发可复制可持续现学现会低投入的模式。到2017年,累计培训贫困林民1万人(次);到2020年,累计培训人数达到2.5万人(次),达到每户掌握1门实用技术,参与1项富民兴林产业增收项目,每个贫困村培育1-3名致富带头人。
重大生态建设扶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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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还林还草和生态建设工程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增量任务优先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将第一年800/亩补助直接打入贫困户一卡通,第二年、第四年验收合格后,分别再打入300、400元。 ——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优先将贫困村范围内的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并将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天然林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通过建立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实行重点护、永久保存。提高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 |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争取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利用国家将湖南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的契机和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加大力度,争取将符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条件的贫困村,实现全覆盖。
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中央、省里都明确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行下游补偿上游。我县作为湘江源头区域,贫困村大多在山区,生态环境良好,是生态补偿受益的重点对象。
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现有集体部分的生态公益林每亩每年补助17.5元,争取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同时,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的山林,优先规划为县级生态公益林,予以补偿。
第三节 创新生态建设和生态资金使用方式
产业带动。鼓励企业、大户到贫困村采取“企业(大户)+基地+农户”的方式建设毛竹、速丰林、中药材、花卉苗木、珍稀树种等基地。扶持林产品深加工,扶持企业大户在贫困村开展林产品深加工,在贫困地区就地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林产品价格。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旅游和绿色有机林业,靠近城郊的通过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和花卉园林业等新兴产业。
资金管理。进一步整合涉林资金向贫困村倾斜,整合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种苗补贴、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确保精准扶贫成效。借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东风,大力推广“惠林通”贷款业务,放宽贫困村贫困户的借贷要求,帮助贫困户实现资源和资金的有效转化,有效盘活林业资源,突破了贫困户发展林业生产的资金瓶颈制约,激活林业绿色银行。
第八章 社会保障脱贫一批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稳定脱贫中的保障作用,实现全县特殊困难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精准认定和帮扶低保对象。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探索建立农村贫困家庭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残疾、患重病等支出型贫困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状况。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采取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措施,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力争实现“两线合一”。一是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中的“A类”对象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从2016年起,农村低保A类对象开始按农村低保标准发放保障金,即2016年由目前的不低于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20年达到195元/月,即年补助水平达到2300元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二是逐步提高农村低保B、C类对象和其他贫困民政对象的补助水平。对B、C类农村低保对象实行补差发放,全县月人均补助水平由目前的109元逐步提高至2020年的135元左右。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标准。三是对重残困境儿童兜底保障。目前我市重残困境儿童有150人,按195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实行兜底保障。
建立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系。加强福利中心建设。2020年前,县福利中心完成提质扩容或配套建设,确保我县有标准的福利中心。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2018年底完成全县16个镇办共16所中心敬老院的建设任务。
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整合慈善机构、爱心人士捐赠和企业捐款等资金,组织扶贫志愿者、义工等社会力量,对遭遇突出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方针,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推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贫困地区落细落实,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有困难的贫困群众,实行财政代为缴纳保费的方式,帮助其参保,基本实现所有贫困人口享有养老保险。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支持贫困村建立村民自治型养老机构。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实际缴费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留现行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到“十三五”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共享平台,分类施策进行保障。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深入推进“春蕾计划”“恒爱行动”等关爱行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与关爱力度,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有偿代管机制。
提升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能力。加强贫困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结合村级活动中心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全县43个贫困村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补助资金比非贫困村增加1万元,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到2020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70%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老年协会建会率达90%以上。
开展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充分妇联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针对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维权等方面难题,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关爱服务活动,通过志愿结对服务、留守妇女互助服务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问题;通过帮助权益维护、创业就业促进,解决其生活困难;通过健康促进计划、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努力为农村留守妇女建立学习提高、互帮互助、表达诉求、情感交流的温馨家园。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并完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月发放50元补贴。加大贫困残疾人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兜底保障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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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标准量化调整 由省统筹制定农村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方案,确保2020年前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都能达到或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本地区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参照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量化调整,确保农村低保实际水平不降低。 (二)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街接 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帮扶政策范围,发挥惠民政策合力。对于返贫家庭,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帮扶政策覆盖范围。 |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发挥机关事业单位驻村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
完善社会扶贫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机制,构建党政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的社会扶贫工作体系。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拓展社会扶贫组织动员和信息服务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机制,创新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使用、监管机制。
健全社会扶贫支持政策。执行社会扶贫相关财政、税收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干部挂职扶贫、驻村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扶贫表彰和激励政策。
第二节 驻村帮扶
推进驻村帮扶全覆盖。动员组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市驻蓝单位,争取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明确驻帮扶任务,落实帮扶责任,保障帮扶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
加强驻村帮扶管理。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跟踪管理,建立驻村工作队督查、考核、激励、问责机制,对表现优秀、干出成绩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对不作为、群众意见大的进行约谈问责。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和干部职工精准扶贫到户到人责任制,切实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第三节 企业帮扶
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动员鼓励县内各金融、通讯、石油、烟草等国有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通过到贫困村招工就业、捐资助贫、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参加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工作,解决贫困群体困难,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县经信委、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系机制,做好支持、服务和宣传工作。
拓展企业帮扶渠道。鼓励引导楠竹加工、生物医药等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帮扶,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和引导贫困村以土地、村级资产、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基地、发展产业,组织引导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和岗位需求,精准培训劳动力,优先吸纳贫困群众到企业就业。
第四节 社会组织扶贫
引导社会组织和其他力量参与扶贫。民政、工会、团委、妇联要动员支持社会团体、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鼓励其创建各种形式的扶贫公益项目,打造优秀扶贫公益品牌。要充分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捐资助贫、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实现组织发展和扶贫事业共促双赢。
共建社会扶贫网络平台。动员社会爱心力量积极开展结对帮扶,通过社会扶贫网络平台,将贫困户的家庭人口、致贫原因、脱贫愿望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上网公示,畅通社会各界与贫困人口信息对接渠道,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1+1或1+N结对帮扶,充分尊重捐助者意愿和选择,让贫困人口得到最广泛的社会帮扶。
办好扶贫宣传活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部署新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以“扶贫宣传月”、“扶贫主题日”等形式,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以扶贫表彰、评选宣传“最美扶贫人物”“最佳扶贫组织”等形式,宣传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扶贫事业。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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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行动计划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两区”行动计划。每年向偏远贫困村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提升“两区”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 ——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关爱行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贫困村农村留守人员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服务,帮助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保护体系。 ——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行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面对城市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群体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城市适应、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方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促进城市户籍居民认同、接纳农民工群体,推动农民工与城市户籍居民的良性互动。 ——特困群体社会关怀行动。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贫困落后地区因生活和工作等受到挫折、容易失去生活信心的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提升自我脱贫与发展能力,重树生活信心。 (二)脱贫攻坚志愿者服务行动计划 ——支持“扶贫攻坚”志愿者行动。支持有关志愿者服务组织重点选择贫困程度深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体,在教育、医疗、文化、科技领域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行动。支持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部里守望”志愿服务试点,以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农民工及困难职工、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活照料、困难帮扶、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志愿帮扶活动。 (三)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开展攻坚期年度表彰。从2016年开始,在10.17扶贫日开展脱贫攻坚表彰活动,表彰全县为脱贫攻坚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士。 |
第十章 着力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
立足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实际,着力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着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为2019年解决全县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改善基础设施
着力提升县域交通外联内通能力。新建、改造贯通蓝山南北、东西走向的S公路,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连通工程、油返砂工程,继续实施渡改桥、危桥改造及断头路延伸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构建通达通畅的农村公路体系,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十三五”期间,提质优化农村公路5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项目16座、渡改桥项目5座,完成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60公里。突出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设综合停车场、货运枢纽和城乡汽车站场,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县级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公共交通信息化系统、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公交服务电子化、科学化。
着力提升水利设施保障能力。完成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储备一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夯实农田水利基础,新建和改建渠道60.6千米,改造机埠15千瓦,整修山塘21口,新建和改造河坝6座,新建机耕道路5条。加强病险水库建设改造,加快建设21处集中供水工程,新解决0.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综合实施能源工程建设。重点建设风电场和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等项目。2020年,全面完成蓝山县行政村的电网升级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率达到100%,确保低电压村“清零”。积极做好“气化湖南”工程建设,完善县内燃气管网布点规划,重点抓好永州-蓝山支线天然气管网及县城供气环网建设。到2020年,建成并完善覆盖整个蓝山县县城的输气输配系统,居民用户燃气气化率98%。
加强互联网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智慧城市创建计划,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三位一体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突出抓好4G网络、宽带提速、基站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等设施,努力实现农产品冷链物流全覆盖。加强物流通道、园区、口岸、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物流节点综合服务功能。
第二节 改善贫困村生活条件
全面推进村级道路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实施贫困地区“窄路加宽”和通村组路(连通25户以上的自然村)建设工程,提高通村路、旅游路、产业路通达标准;全面实施“村村通班车”工程,确保具备条件的所有行政村通客班车;全面实施“平安放心”工程,加大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力度。建立村组道路维护机制,安排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到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沥青路,所有危桥得到改造,建制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100%。
全面解决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对接。到2020年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的饮水安全问题,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6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对未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的43个贫困村,计划分5年全部解决。
着力提升贫困村电力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全县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努力提升全县贫困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加快全县贫困村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全面解决全县43个贫困村、1.7万人贫困人口的用电瓶颈问题,实现贫困村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1.1千伏安、一户一表率达到100%的目标。
加快贫困村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实施贫困地区入村互联网宽带建设工程,力争5年内实现所有贫困村光纤网络和4G网络有效覆盖,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以上。
积极推进贫困村物流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村邮站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有效解决农村邮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积极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工程。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利用村委会、供销超市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农村快递服务,实现“村村通快递”。
加快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把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作为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优先解决,完善现有政策,提高补贴标准,整合扶贫、移民、国土等各类建房资金,借助金融支持政策,以空间换时间,力争到2019年全面解决全县约4572贫困人口的安居问题。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优先帮扶自然条件恶劣的深度贫困村和基本无投劳能力、自筹资金能力的贫困农户,引导村民科学选址、理性建房,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中建房。
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采取“领导办点、部门帮扶、队员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抓好小康示范村、新农村示范村和建设扶贫村建设。探索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发挥群众能动性和创造力,依托产业优势、扶贫开发、城镇建设等资源,鼓励兴办村级经济实体,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有钱办事”的能力。加强村庄规划,规范农民建房秩序,引导农村住宅集中建设。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大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村级休闲场所,完成120个村的秀美村庄建设任务,力创省级美丽乡村26个。倡导低碳生活,鼓励农户发展沼气、太阳能、节柴灶等清洁能源,每年新建户用沼气池500口以上,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00台、节柴灶400台。
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聚焦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把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贫困村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传播、文体娱乐活动、民俗文化传承、法治科普、致富技能培训的“中心”,提高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到2018年底,完成全县43个贫困村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现扶贫与扶智齐头并进的目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七有”目标:有农家书屋;有健身场地;有活动室;有电视看;有广播听;有文化宣传科普长廊;有文化社团。
第三节 基层党建和新型城镇化融合推进
强化基层党建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负责建强基层组织,着力提升治理水平,发展贫困村经济,为民办实事服务。坚持多渠道选人制度,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从严加强贫困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在精准扶贫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每年在贫困村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扶贫期间发展党员1-2名,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增加贫困村党员队伍活力。继续加强对贫困村基层组织的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保障标准,全力推进贫困地区科学发展。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村级运转经费从原来的每年村平6万元逐步提高到7万元。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的标准逐步落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统筹提高其他村干部报酬待遇。
推动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支持基础条件较好、具有特色资源的小城镇加快发展,打造一批商贸特色镇、少数民族特色小镇、旅游名镇和宜居小镇。打造特色集镇,坚持高起点定位,融合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加快集镇提质,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增强社会服务功能。鼓励乡镇先行先试,发挥政策撬动作用,吸纳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集镇开发建设,着力建设4-5个品质活力示范乡镇。推动集镇扩容,结合并乡合村、移民搬迁等重大政策机遇,引导农村居民向集镇转移、在集镇定居,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资源流往集镇汇聚,打造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商贸繁荣的“人的集镇化”。
第十一章 重点项目投资及绩效预测
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共计29个(含打捆项目,下同),总投资8.6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9亿元,行业部门资金2.7亿元,业主投入1.9亿元,农民自筹0.8亿元。累计受益0.5万贫困户,1.4万贫困人口。
专项扶贫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专项扶贫项目共计26个,总投资19.7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2亿元,行业部门资金8.2亿元,业主投入8.3亿元,农民自筹2亿元,累计受益0.54万户贫困户、1.6万人贫困人口, 扶持17个扶贫龙头企业、37个专业合作组织。
产业发展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产业发展项目共计21个,总投资23.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3亿元,行业部门资金10.2亿元,业主投入9.9亿元,累计受益6.1万户贫困户、18万贫困人口,扶持11个扶贫龙头企业、49个专业合作组织。
社会保障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社会保障项目共计7个,总投资3.3亿元,其中行业部门资金2.7亿元,累计受益1.1万户贫困户、1.7万人贫困人口。
助学培训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助学培训项目共计23个,总投资1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070万元,行业部门资金5339万元,累计受益2万人贫困人口。
改造搬迁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改造搬迁项目共计6个,总投资3.5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亿元,行业部门资金1.8亿元,业主投入862万元,农民自筹3389万元,累计受益400多户贫困户、0.3万人贫困人口。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共计19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64万元,行业部门资金2.2亿元,业主投入1.2亿元,农民自筹2亿元。
生态扶贫项目。蓝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生态项目共计2个,总投资1698万元,其中行业部门资金1698万元,累计受益0.2万户贫困户、0.8万人贫困人口。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精准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政一把手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研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带头示范。县里成立高规格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室8组,即: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组、基础设施建设组、产业扶贫组、住房保障和易地搬迁组、社会事业发展组、宣传组、督查督办组、后勤保障组,分别由县委常委任组长(主任)、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副职任副组长(主任)。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下设机构、职责分工详见附件。各乡镇(局)、县直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精准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精准扶贫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指导,落实组织推动。
第二节 强化投入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作精准扶贫工作(其中包括工作经费20万元),统筹30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力争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幅。按照“项目捆绑、县为平台、综合审定、部门上报”的办法,整合部门资金3000万元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撬动金融保险投入,加快实施金融扶贫和小额信贷项目,加快评级授信面,到2017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全覆盖,支持从事产业且有贷款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贴息补助的小额信贷。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村试点推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防范农业生产风险。
第三节 强化机制保障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重要内容,增加所占分值比重,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季度一督查通报,一年一考核一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建立议事机制,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年度绩效评估,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行县级领导挂点、县直后盾单位包村帮扶。推行干部结对包户帮扶,县处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队不撤队、结对帮扶不脱钩。
第四节 强化人员保障
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县扶贫办人员编制、队伍结构、经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适应精准扶贫的新要求。抽调参加精准扶贫的工作人员要服从县精准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调度,保证到岗到位。
第五节 强化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用活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真正惠及全县广大贫困村、贫困农户。根据省、市扶贫政策措施要结合实际,出台精准扶贫的系列政策措施,在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富民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明确具体的帮扶政策,积极支持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