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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春运期间预防和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蓝发改价监〔2017〕2号)
  • 2017-0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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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发改价监〔20172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春运期间预防和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委所属各单位:

2017年春运期间预防和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七年一月十四

                                

主题词:印发   春运   价格监管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发改委,县政府办,县春运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聂朝飞。                            (印发20份)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4印制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春运期间预防和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

应 急 预 案

 

    为依法、妥善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蓝山县2017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蓝春运[2017]2号)和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蓝山县2017年春运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蓝发改价监[2017]1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慎之又慎、依法处置、积极善后的原则,在县春运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坚决、果断、依法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有效防止因票价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是指县长途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班车、出租车(的士)违反客运票价政策,擅自提高价格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客运价格巡查小组,人员主要由县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组成,由封木兰同志具体负责巡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客运票价乱涨价的查处,收集和掌握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的情况,综合反馈信息,为委春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四、常见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的处置办法

   (一)由客运票价乱涨价,引发的群众举报和上访事件的处置。接到举报,根据领导批示和分工安排,巡查小组赶赴现场。在事件的初始阶段,一是向群众和车主了解情况,对车主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责令立即改正;对车主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给予答复;二是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根据需要,提请县春运办协调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检查执法人员到位、到岗做工作;三是收集整理客运票价涨价的有关证据;四是完成县春运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宣传教育不服继续涨价的,现场处置做好二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情况,增派足够的检查执法人员;二是提请县春运办安排有上路执法权单位配合我委增加上路稽查频率,依法查处乱涨价行为,责令当场清退多收旅客价款外,依法对违规单位处以罚款。必要时,提请县春运办协调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扣车、扣照、吊照,直到车主改正为止。

如果车主对处罚不服,采取罢运的,一是立即向县春运办汇报;二是参与现场处置的检查人员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力控制现场局势,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三是在县春运办的统一指挥下,迅速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车辆参与运输,疏导旅客;四是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打击处理乱涨价行为做好充分准备。

(二)由客运票价乱涨价,引发的车主与群众冲突事件的处置。根据领导批示和安排,一是立即调集巡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全力控制现场局势;二是立即向县春运办汇报,提请县春运办协调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乱涨价的车主当场进行处罚,涉及人身伤害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蓝发改价监[2017]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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