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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 2017-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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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从20176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受理举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一、举报内容 

  1.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予以补助的问题;是否存在冒用他人名义获取补助的问题。 

  2.补助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补助标准是否依据危改户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是否存在盘剥克扣、截留侵占、私取贪污或“多报少予”补助资金的问题。 

  3.资金管理是否严格到位。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通过“一卡通”发放;有没有挤占挪用、变相使用、贪污私分、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代领、代转补助资金的问题。 

  4.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现场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相关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5.整体推进是否符合要求。省政府关于“整村整乡连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2014年以来的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任务是否按期完成。 

  6.建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改造的房屋是否符合国家建房面积控制要求;是否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有没有违规扩面加层和拒绝拆除旧房等现象。 

  7.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精细。是否按规定开展精准核实困难农户存量危房工作;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有没有做到“改造一户危房,完善一户档案,注销一户存量危房”。 

  8.作风纪律是否执行到位。有没有以“跑腿费、资料费、拍照费、误餐费、协调费”等名义,报销或收取群众费用,或索拿卡要、“庸懒散”、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 

  9.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相关部门和乡镇日常履行监管监督职责是否到位,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认真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到位。 

  10.其它违反危房改造政策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县专项整治办举报电话:07462216734 

  县专项整治办接收信访件邮寄地址:蓝山县纪委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邮编:425800 

  蓝山县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7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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