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近期)
环评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974673066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蓝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近期)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 蓝山县经济开发区,具体位置在东方大道以北,外城路以西,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北侧
项目概要:建立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其处理规模1万t/d。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池一座、旋流沉砂池两座、DSTE生化池一座、调节池一座、缓冲池(事故池)一座、二沉池一座、接触消毒池一座等。主要的建筑物包括:污泥浓缩间一座、综合楼一座、在线监控室一座以及泵房变电室等若干座。
建立污水处理厂的同时,配备相应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系统一套,主要设备有:在线pH仪、在线氨氮仪、在线COD各两台,以及各类辅助设备等。
(3)排污管网的建设与完善。经开区内未敷设污水管网的地区严格按照分流制敷设污水管和雨水管。已敷设污水管网的但仍采用雨污合流体制的地区,对其进行管道和箱涵进行改造,实行雨污分流体制。排污管网包括DN700的HDPE管7公里,DN500的HDPE管4.5公里,DN1000的钢筋混凝土管3.5公里,共计15公里。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建设项目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建设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环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和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注: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可向建设单位或该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抄送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