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33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经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审核论证,编制了《蓝山县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现在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计划。此次下达的项目计划共6个(详见附表)。
1、用于光伏产业发展3个。
2、基础设施项目2个,主要用于人畜饮水、水利建设。
3、发展林下经济项目1个,助推贫困村、贫困户增产增收。
二、加强资金管理。本次安排项目涉及全县的4个乡镇、6个村,扶持贫困户365户1636人,项目计划投资176万元,其中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1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各有关乡镇(街道)贫困村和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扶贫工程管理办法,对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好项目落实。各有关乡镇贫困村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和实施地点。光伏产业发展项目必须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5日
附件: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