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蓝扶发[2016]5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共安排项目68个,截止2017年11月底尚有1个项目3万元未实施,即毛俊镇漕溪村自来水建设项目。
2016年,蓝扶发[2016]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共安排项目12个,截止2017年11月底尚有2个项目共计18万元未实施,分别为所城镇东山村种植项目、所城镇坪源村养殖项目。
该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结余43万元,经所属乡镇申报,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尚未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重新安排:
1、总市社区总市村至大坪村公路建设项目8万元;
2、楠市镇朱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6万元;
3、所城镇舜河村枧下村道路建设项目6万元;
4、犁头瑶族乡犁头村公路修复项目5万元;
5、南平街道办湖叠村生态种养合作社项目5万元;
6、塔峰镇保干村养殖合作社项目4万元;
7、塔峰镇榴源村葡萄种植项目5万元。
8、毛俊镇粟江村水渠建设项目4万元。
请以上各乡镇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申请验收和进行资金拨付。
蓝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