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毛江村一起困扰5年多的山林矛盾纠纷案,在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经过田心办事处政法调解工作组和村支两委干部的耐心调解,成功达成了协议,有力的推进了毛江村的和谐和稳定。
2010年毛江拖山岭村与承包方签订了一份林地使用合同,合同第二条明确规定承包方必须将借用的对门岭、沙湾田、横板下林地全部造林开发,否则合同无效。乙方承包林地后一直未进行造林开发,浪费了宝贵的林地资源。多年来拖山岭村和承包方为此林地纠纷矛盾不断、争执不休。
面对这起时间久,多次协商无果的林地矛盾纠纷,田心办事处调解工作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次不行,再次调解,不厌其烦的做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到了调解台前,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释疑、开导、协商,最终达成了被双方所接受的该起林地纠纷的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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