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蓝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编审委托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SCG-2014GK023
三、采购代理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单位:蓝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
五、更正事项:
(一)
标前答疑: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可在2015年2月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也将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各相关供应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更改为: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可在2015年2月1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也将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各相关供应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二)
19.3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资质等级分别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计分相同时,则以投标人从事湖南省内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更改为:
19.3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计分相同时,则以投标人从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顺序确定,如出现并列排名,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三)
六 、评分方法 注一:
1、省级先进单位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湖南省造价站颁发的先进单位为准。市级先进单位以地州、市造价站颁发的先进单位为准。
6、不良行为记录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有效期单位为投标前两个季度,个人为两年。省外企业须出具该分支机构(分公司)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文件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
更改为:
1、省级先进单位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造价站颁发的先进单位为准。市级先进单位以地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造价站颁发的先进单位为准。
6、不良行为记录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有效期单位为投标前两个季度,个人为两年。省外企业须出具该分支机构(分公司)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文件原件或证明文件原件。
(四)
投标文件格式以正稿2为准
(五)
开标时间: 2015 年2 月 11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更改为:
开标时间: 2015 年2 月 27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蓝山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46938**** 电 话:0746-2226159
地 址:蓝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 地址:蓝山县湘粤路110号政务中心二楼
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3日
蓝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编审委托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正稿)2.doc
附件:W02016091366477417325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