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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土市镇南岭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 2017-11-23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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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YDZB-2017-73 

标讯类别:公开招标 

批 文 号:LF简核[2017]386 

资金来源:光伏扶贫补贴资金、县村配套资金  

项目名称:蓝山县土市镇南岭村光伏发电项目 

招 标 人:蓝山县土市镇南岭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机构: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46-2213481 

所属地区:湖南·蓝山  

代理机构: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蓝山县境内。 

1.2建设规模: 60千瓦 

1.3合理定价:45万元。 

1.4计划工期:40日历天(从具备建设条件,下达建设通知之日起计算) 

1.5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光伏电站所需的设计、材料采购及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通水、通电、通路(包括光伏阵列间的维护通道的水泥硬化)、土地平整、安全防护(包括围栏)、配电房建设一切与本电站建设相关的工作内容。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1个标段招标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是光伏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资格(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证明); 

2.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2.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5具备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诉讼和仲裁案件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 

2.6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至少有230千瓦()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证明资料为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7112420171130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时携带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④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⑤报名人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套,⑥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有二维码标记且确保复印件二维码能正确扫描的不再需要携带其原件,否则需提供其原件备查)至下列现场报名。 

3.2报名地点:蓝山县塔峰镇湘粤中路238号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载体:电子文档,投标报名人需提供电子文档接收邮箱。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12 8 9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镇塔峰中路建设银行四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蓝山县土市镇南岭村工程”,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上发布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将疑问发送至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549767580@qq.com),招标人将于收到疑问之日起2日内答复,答复内容将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外省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蓝山县政府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同时发布。 

10税费缴纳

外地企业中标的,应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土市镇南岭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46936703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46-2228085  1389068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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