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6-0189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简介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执法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市、县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综合执法的具体范围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局内设股室:综合办公室、法制股、废排股、市政设施股、渣土管理办、控违拆违办
局下属机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路灯照明管理所、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