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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2-31
名称: 2024年蓝山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文号 :    
2024年蓝山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2024-12-31 09:46
  • 来源: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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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79件次。其中,行政许可0件次,行政处罚162件次,行政强制1件次,行政检查216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0件次,受理0件次,准许许可0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162件,结案134件,结案率82.71%。罚没金额231万元左右。首违不罚10件,轻罚20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7.46%和14.920%。经过听证程序9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件1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1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局党组带头学法,增强全局法制观念,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知识水平在年度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学习和培训,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住建厅举办城市管理执法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4人,参加市城管系统法制学习培训10人次,召开本局法律知识执法培训5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三项制度》《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至今年,本局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取执法资格55人。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134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案卷归档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134件(控违拆违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均在县控违办归档),其中有音像记录的0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七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4年共有134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134件,其中重大案件经集体讨论22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关情况。根据《蓝山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本年度我局涉企行政检查216次,均为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职责针对燃气、渣土运输及水厂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每次检查均经过了单位负责人审批。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体系情况。

一是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了本局的行政执法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为2项,行政处罚事项为207项,行政强制事项为20项,行政确认事项为2项,行政检查事项为22项,行政征收事项为8项。二是根据省市县文件的要求,予蓝山14个乡镇街道行使行政执法权限,并制定了赋权的执法事项清单目录。

二、行政执法情况

1.强力整治市容秩序。一是大力整治街道容貌秩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对城区主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流动摊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县城主要路段的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破损广告、横幅布幔等进行清理,对城区内占道治丧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对乱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倒乱泼等行为进行治理共劝离和清理流动摊点、超门面经营、占道经营40000余起,清理乱摆乱放物品物料300余处,清理在广场公园内违规运营的卡丁车游乐车50余辆、跳床10余个,拆除户外广告牌100处,清理横幅布幔400余幅。督促科工、通信部门对线路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切实整治城区违法违规建筑,切实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力度。联合自然资源、控违办等部门制止了塔峰中路烟草公司家属楼违建行为。今年,下达停工通知40次、拆除通知15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5000平方米,持续规范了城区建设秩序。是着力治理油烟噪音污染行为,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共摸排城区餐饮店400家,均建立工作台账,督促320余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80%(除部分小早餐店外,均已安装)。在三蓝广场、森林植物园安装噪音测试设备,管控娱乐活动噪音。共劝导整治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广播未经审批夜间施工和酒吧、娱乐场所噪音污染扰民行为300余起。四是大力开展禁燃工作,会同公安、应急、市监、环保、塔峰镇等部门大力开展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短信、通告、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禁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抓好源头治理,对城区禁放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加强禁燃巡查,确保春节平稳安全。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0余起,查处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经营店20烟花爆竹库房2,行政拘留2人次

1、2.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切实加强对外包运营公司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管,城区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宁远焚烧。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和花箱护栏清洗擦拭,每日出动洗路车、机扫车洒水车4辆2抑尘车对县城内30余条主次道路进行洒水作业、人行道冲洗和路面机扫开展“牛皮癣”专项整治清理4次,共计清理“牛皮癣”1100余处确保城市干净整洁。同时,实行定人定岗加强对城区20座公厕日常维修维护和保洁。新建和投入使用公厕3座推进亚贷项目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升级改造,无害化填埋场升级改造土建合同包已完成94%工程量新建的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稳定,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52972吨,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件九分山填埋场原位封场子项进入财评结算评审阶段小吴家存量垃圾转场项目已完成工程施工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土建合同包已完成96%工程量500吨大型垃圾站一座50吨垃圾站2座。舜源片区生活垃圾站垃圾房主体已完工,在进行内墙粉刷花果片区生活垃圾站已完成财政评审准备按流程走挂网招标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设备合同包设备和卫生填埋场升级改造设备两个设备合同包已完成供货智慧环卫走挂网流程。

3.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加强对私人建房乱堆乱放、小区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倒放、在建工地裸土未覆盖、工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备和渣土运输等情况进行管控,加大对建筑垃圾(含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撒漏、轮胎带泥行驶污染道路、工地及堆放场车辆未覆盖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对违规运输渣土导致路面污染或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扬尘污染和路面污染现象得到改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20份,立案调查10,结案7起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局内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法制学习会议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有时会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偶尔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裁量权不准、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四)在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存在不足,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加强。

四、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5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下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统筹推进

继续加强局党组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聚焦存在问题、薄弱环节,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不断改革创新,增强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动柔性执法,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更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维护县城安全稳定和良好城市环境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案件办理,规范完善案件办理程序,对城市管理法律依据、权责清单和常见违法行为查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健全执法工作制度,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

(四)进一步强化培训宣传。

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程序、技巧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积极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设施和阵地,多举措、多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员执法能力,营造浓厚城市管理法律氛围。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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