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187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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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蓝山县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推动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任务。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述法机制,落实学法清单制度、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将法治机关建设与其它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制定符合城市管理实际的考核制度,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
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党组会会前学法12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城市管理热点、难点,抓住执法业务疑点、痛点,强化综合素质培养,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法制业务骨干培训5次,组织年度集中培训2次,受训执法队员200人次。
(二)优化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情况
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根据乡镇街道统一承接赋权工作要求,完成赋予街道乡镇审批执法权限城管执法事项。
2.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优化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完成年度三个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权责清单259项、公共服务清单3项。
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城市管理领域政务服务流程,推广并联审批,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过程。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及时主动撤销期限届满处罚信息,避免对企业信用造成不利影响,受理办结企业申请信用修复9例。
(三)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1.强化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规范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并具备符合执法工作需要的基础业务水平。二是开展执法实务教育,锻炼培养文明执法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文书规范,不断推动执法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政治素养提升。三是狠抓协管员管理,促进提升法治观念,规范开展执法辅助性事务
2.强化处罚案件规范办理。梳理城市管理领域常见处罚案例, 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办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现场执法检查、文书送达等核心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执行情况。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在政府网站、信用双公示平台等多渠道公示案件办理信息,做到应公示尽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制度,2024年度共计办理处罚案件162件,处罚款合计231余万元,其中重大处罚决定案件22件,全部履行法定程序。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涉法事务研讨、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突出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应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在保障城市管理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强力整治市容秩序。一是大力整治街道容貌秩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流动摊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县城主要路段的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破损广告、横幅布幔等进行清理,对城区内占道治丧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对乱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倒乱泼等行为进行治理。共劝离和清理流动摊点、超门面经营、占道经营40000余起,清理乱摆乱放物品物料300余处,清理在广场公园内违规运营的卡丁车游乐车50余辆、跳床10余个,拆除户外广告牌100处,清理横幅布幔400余幅。督促科工、通信部门对线路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切实整治城区违法违规建筑,切实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力度。联合自然资源、控违办等部门制止了塔峰中路烟草公司家属楼违建行为。今年,下达停工通知40次、拆除通知15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5000平方米,持续规范了城区建设秩序。三是着力治理油烟噪音污染行为,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共摸排城区餐饮店400家,均建立工作台账,督促320余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80%(除部分小早餐店外,均已安装)。在三蓝广场、森林植物园安装噪音测试设备,管控娱乐活动噪音。共劝导整治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广播、未经审批夜间施工和酒吧、娱乐场所等噪音污染扰民行为300余起。四是大力开展禁燃工作,会同公安、应急、市监、环保、塔峰镇等部门大力开展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短信、通告、宣传车、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禁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抓好源头治理,对城区禁放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加强禁燃巡查,确保春节平稳安全。共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0余起,查处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经营店20个、烟花爆竹库房2个,行政拘留2人次。
2.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切实加强对外包运营公司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管,城区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宁远焚烧。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和花箱护栏清洗擦拭,每日出动洗路车、机扫车、洒水车各4辆及2辆抑尘车对县城内30余条主次道路进行洒水作业、人行道冲洗和路面机扫,开展“牛皮癣”专项整治清理4次,共计清理“牛皮癣”1100余处,确保城市干净整洁。同时,实行定人定岗加强对城区20座公厕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保洁。新建和投入使用公厕3座。推进亚贷项目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升级改造,无害化填埋场升级改造土建合同包已完成94%工程量,新建的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稳定,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52972吨,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件。九分山填埋场原位封场子项进入财评结算评审阶段,小吴家存量垃圾转场项目已完成工程施工,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土建合同包已完成96%工程量,建设500吨大型垃圾站一座、50吨垃圾站2座。舜源片区生活垃圾站垃圾房主体已完工,在进行内墙粉刷。花果片区生活垃圾站已完成财政评审准备按流程走挂网招标。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设备合同包设备和卫生填埋场升级改造设备两个设备合同包已完成供货,智慧环卫正走挂网流程。
3.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加强对私人建房乱堆乱放、小区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倒放、在建工地裸土未覆盖、工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备和渣土运输等情况进行管控,加大对建筑垃圾(含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撒漏、轮胎带泥行驶污染道路、工地及堆放场车辆未覆盖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对违规运输渣土导致路面污染或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扬尘污染和路面污染现象得到改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下达询问调查通知书20份,立案调查10起,结案7起。
(五)办理落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积极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按要求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城市管理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2024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49件,在办理过程中,按照办理要求,认真组织,专题调研,与人大代表座谈,见面答复,已全部办理完成,完成率100%。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机关建设体系有待完善。各机构法治建设发展不够均衡,法制人才不足,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健全,法治思维化解复杂矛盾意识有待提高,推进“放管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缺乏执法经验,法制审查和办案水平不高,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素养、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能力方面还需要下功夫。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落实和全面覆盖,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执法案卷质量等方面。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将认真落实党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立足构建县城治理体系新要求、执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等,积极统筹作为,强化法治保障,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统筹推进
继续加强局党组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聚焦存在问题、薄弱环节,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不断改革创新,增强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动柔性执法,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更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维护县城安全稳定和良好城市环境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案件办理,规范完善案件办理程序,对城市管理法律依据、权责清单和常见违法行为查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健全执法工作制度,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
(四)进一步强化培训宣传。
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程序、技巧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积极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设施和阵地,多举措、多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员执法能力,营造浓厚城市管理法律氛围。
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