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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蓝山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11-27
名称: 行政许可——蓝山县教育局法制股工作人员深入新圩学校督查校车安全工作
文号 :    
行政许可——蓝山县教育局法制股工作人员深入新圩学校督查校车安全工作
  • 2020-11-27 14:58
  • 来源: 蓝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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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日下午,县教育局法制股的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来到新圩学校,对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人员在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员的陪同下,查看了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台账,重点督查了校车接送学生台账及发车前的安全检查台账,提醒管理员一定要安排好学校每天上下学时段的执勤工作,执勤人员要及时与校车照管员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避免漏接学生或者把学生留在车上的情况出现。

随后督查人员还对校车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校车联网、安全设施的配备及急救箱内药品的配备情况,指出校车照管员要定期检查药箱内配备的药品,对过期的药物要及时的更新,车上的灭火器也要定期更新,对于超过两年的灭火器,哪怕压力值正常也要及时更新,避免灭火器因为老化而造成爆炸。

本次督查是对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一次督促,检查人员提出的各种建议有利于学校完善校车管理工作,对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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