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67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单位名称: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单位负责人:冯萍
联系电话:0746-2213525
邮 箱:lskjbg@163.com
邮 编:425800
办公地址: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新建路209号(原粮食大厦)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局股室及下属机构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1)负责局机关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拟订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文电收发、会议组织、文稿、综合信息、资料收集归档和上传下达、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制定好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财务管理相关业务工作,铺面、房产租金、水电费做到应收尽收;
(4)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科技、商务、经信行业和乡镇电话管理站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的核拨、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的调资升级定档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6)负责局机关档案和计划生育工作;
(7)搞好年终各部门的综合考核工作,每月报政务信息5条以上;
(8)抓好机关文明创建、综治民调工作;
(9)对接省厅和市局的办公室、财务处、综合处和服务中心;
(10)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工作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二、政工股
(1)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
(2)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
(3)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局领导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5)做好信访工作。
(6)协助做好干部职工的调资升级定档工作。
(7)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工作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三、科技股
(1)负责技术市场办及情报所的工作;
(2)负责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的所有项目及调研材料,以上述单位的挂网通知和书面通知为准;
(3)负责科技活动周方案的制定和活动的开展;
(4)收集和管理全县科技技术资料和整理工作;
(5)做好《湖南省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认定的前期工作,按平台认定的条件,做好平台建设工作;
(6)搞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抓好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特派员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信息站点建设工作;
(7)做好县科技特派员的选拔及省、市、县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局领导分配的临时性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电力综合执法大队]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执法任务;
(2)巩固已规范的执法领域。继续抓好综合执法,做到各执法领域同安排同部署,每年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违法即纠、违法必惩;
(3)全面推进各领域执法。抓好综合执法宣传月、整治月活动,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进行市场、企业大整治,达到监管依法、经营守规、竞争文明的目的和工作常态化、执法规范化的总要求;
(4)每月报送执法信息2条以上,及时报送有关数据;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求执法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实行考试合格上岗,不合格者淘汰,通过培训考核,打造一支懂法高效执法队伍;
(6)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省市对接处、室的各项业务工作;
(7)健全各种执法制度,并确保全部上墙;
(8)抓好综治民调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
(9)抓好12312举报投诉中心相关工作;
(10)对接省厅和市局秩序处;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的工作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五、外经外贸股
(1)力争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
(2)积极向上争取可用项目资金,企业扶持资金,完成省市对接的各项业务工作;
(3)及时更新商务网站内容,每月完成3篇以上招商引资、外经外贸、企业发展情况分析;
(4)负责策划和协调全县对外招商活动,组织和参与国家、省、市主办的招商活动;
(5)对接省厅、市局的外贸处、加工贸易处、投资处、承接产业处、对外合作处和政务中心;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的工作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六、商贸市场股
(1)完成社会零售的基本指标;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对接处、室的各项业务工作;
(3)维护市场运行监管、监控和商贸流通的工作;
(4)做好商务大型活动组织和商场的安全生产;
(5)发送市场运行信息2条/月以上;
(6)完成各项市场运行、市场体系、商贸服务、商贸流通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等数据上报;
(7)对接省厅、市局的运行处、流通业处、服务贸易处、建设处完成;
(8)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的工作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七、工业与信息化股
(1)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2)监测分析工业领域的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3)承担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经济运行、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统计,规模企业入统、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县政府规定的工作职责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八、能源与军民融合推进股
(1)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
(2)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3)负责落实“五个一”工作和淘汰落后产能;
(4)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5)承担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县政府规定的工作职责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
九、外国专家管理服务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研究制定县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3)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经费的筹集和项目经费安排,并对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管理方法,并进行评估和推广;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县政府规定的工作职责及县里其他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