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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6-00712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6-01-20
名称: 蓝山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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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2026-01-20 11:53
  • 来源: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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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现已整改完成。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披露问题

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

二、整改目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依法依规、从严从实全面推动淘汰类落后产能退出。

、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对辖区内铸造、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等重点行业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排查。经核查,县域范围内不存在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落后产能生产企业。

排查过程中,通过现场核查设备技术参数、仔细查阅生产台账等方式,全面掌握产能实际情况。针对省环保督查组指出的6家使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企业,经深入排查确认,实际使用铝壳炉的仅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家,其余5家均未使用;县科工局在自查中,除与省督查发现的情况一致外(鸿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骅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实为同一台设备),另发现湖南钇锝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使用铝壳炉现象。针对省环保督查指出“使用木材加热铁水煲”的2家企业,经核实为蓝山县鑫鸿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蓝山县鑫鑫铸造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表明,该铁水煲为新制设备,使用木材加热系出于烘干防飞溅安全考虑,其他企业未出现类似情况。此外,除省督察发现的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嘉禾县永盛铸造厂)违规复产问题外,未发现同类情况。同时,同步开展已关停落后产能“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历史关停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点位逐一复核,目前未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二)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情况

对于省督察指出的3项落后产能问题及自查发现的同类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分类处置。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开展联合执法等有力举措,强力推进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5月20日,已全面完成所有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一是铝壳炉环保问题整改。针对“使用铝壳炉”的宏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湖南钇锝制造有限公司,2台铝壳炉已于3月底前全部升级为符合环保标准的钢壳炉;针对“铝壳炉闲置未使用”的安雄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6台闲置铝壳炉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拆除并搬离厂区。目前,县域内铸造企业已彻底消除铝壳炉使用及闲置现象,整改工作全面达标。二是“木材加热铁水煲”问题整治。针对蓝山县鑫鸿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违规问题,我局严格依据《铸造企业规范条件》及清洁生产政策,通过政策宣传、专业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全面升级加热设备,同步推进工艺优化、清洁能源替代、设备技术革新与管理强化,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排放、提升资源利用率,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三是历史遗留企业违规复产问题处置。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嘉禾县永盛铸造厂)曾于2021年被列为关闭退出企业并完成“两断三清”,但2022年违规复产。经永州市工信局与蓝山县联合行动,该企业已于2025年4月9日完成整改,并通过销号公示,确保整治闭环管理。四是针对工信部门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多管齐下,全力根治落后产能顽疾。2024年6月28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铸造产业“三个一批”方案暨铸造产业园选址规划讨论会议,省铸造协会专家、县直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代表参会,就蓝山县铸造企业“三个一批”推进方案深入研讨,并对铸造产业园及铸造产业选址规划布局进行科学谋划。同年6月,我县邀请省铸造协会量身定制《湖南省蓝山县铸造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5)》,并积极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工作;11月12日,该规划经专家评审组严格审议,获得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与此同时,我县深入企业一线,“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精准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另一方面,积极筹备蓝山县大洞铸造产业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科学谋划园区功能布局与产业定位,通过搭建全新产业发展平台,推动铸造产业转型升级。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力推进中,通过“淘汰存量”与“培育增量”双轮驱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行业准入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联合发改、环保、应急等部门,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为依据,建立健全行业准入联审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审批数据等方式,强化信息互通,严格把控新建、改扩建项目准入关。今年以来,已多次开展联合审查工作,坚决否决多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从源头杜绝落后产能新增。同时,进一步优化联审流程,建立项目准入风险预警模型,提前研判潜在风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累计开展十余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通过交叉巡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强大监管合力,有力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市级验收销号意见

整改已完成、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了销号标准,原则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5年1月2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46-22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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