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0-4206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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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基本
2020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扶贫资金78万元。经村级乡镇全面摸底、初步鉴定和县级复核,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共30户,其中C级9户、D级13户。另无房户8户。
二、目标任务
把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最基本安全住房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应改尽改、危房存量全部清零的要求,严格执行上级资金管理使用危房改造专项扶贫资金,全县30户建档立卡C、D危房户和无房户全部列入2020年改造计划,要求5月底前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省、国家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验收。
三、建房面积要求和补助标准
1、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坚持既保障基本居住安全又要避免贫困户因建房加深贫困程度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理性建房。拆除重建的建房控制在以下面积以内:建一层,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1人户大于20平方米,不超过35平方米,2人户大于30平方米,不超过45平方米,3人户大于40平方米,不超过6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人均大于13平方米,不超过18平方米。对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辅助性房屋面积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符合要求的补助30000元(原则上补助金额不超过建房成本)。
2、C级房屋修缮加固的原则上根据房屋破损修缮加固投入资金情况每户补助3000-10000元。基础加固并修筑排水沟补助3000元,房屋承重墙体、梁、柱去险加固补助4000元,屋面渗漏修缮并加固补助3000元。
3、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住房兜底保障。深度贫困户重建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即不再批准建辅助性房屋)。1人户大于20平方米,不超过35平方米,最高补助35000元;2人户大于30平方米,不超过45平方米,最高补助45000元;三人户大于40平方米,不超过60平方米,最高补助50000元;三人以上户建房人均大于13平方米,不超过18平方米,最高补助50000元。
四、主要措施
1、精准核实危房存量。搞好房屋危险性鉴定和挂牌公布,完善危房鉴定表填写,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方面突出问题整改。
2、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湖南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实际情况,制定《蓝山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蓝山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细化全年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
3、联合审核,确定改造对象。所有补助对象都经过农户申请、村委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批、县级联合审核的程序,通过蓝山政府网上网公示,并在村、乡、镇、住建局门口显明位置进行纸质名单张榜公示。对于个人申请有困难的贫困户,乡镇和村级要帮助申请。
4、挂牌督战。在全县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县乡村各单位和各责任人各负其责,对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情况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5、同步档案管理,完善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审批一户,同步建档一户,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都必需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并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表装入扶贫资料档案袋,将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所有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录入系统。
6、全程跟踪,做好服务工作。县级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指导和督促乡镇掌握执行好政策,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从贫困户建房选址、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改造材料选择、改造质量监管、建筑节能设计等免费提供服务及其它技术帮助;要求乡镇建立健全贫困户危房改造责任包干制,采取“一盯一”的方法,开工务必到现场,并全程负责把好政策、安全质量、进度关。
7、督促检查、及时调度。县危改办会同督查室对乡镇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常态化专项督查,及时调度工作,针对少数乡镇工作不实、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不重视、推动不力、进度较慢等状况,要求及时整改,推动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顺利进行。
8、及时验收,拨付资金。实行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善资料后一个月之内拨付到位。
9、总结经验,迎接检查。全面总结,查漏补缺,迎接市、省、国家脱贫攻坚检查。
附件一:蓝山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名册
蓝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