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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蓝山县犁头瑶族乡 发文日期: 2020-02-20
名称: 犁头乡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
文号 :    
犁头乡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
  • 2020-02-20 15:41
  • 来源: 犁头瑶族乡
  • 作者:彭静
  • 【字体:   

犁头乡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

一、党政办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分析来自上下、左右、内外的各种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2、协助乡党委、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乡党委会、乡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乡长办公会、乡党委政府专题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及其他政务活动的准备工作。

  4、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村对乡党委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乡党委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报告。

  5、根据乡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或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或意见,报乡党委政府领导决定;协助乡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乡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6、负责上级文电的收发,做好办公室文印、印章管理、文书立卷归档、机要管理、文书传输工作。

  7、做好接待服务、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后勤工作、领导及机关服务工作。

8、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完成各项社会统计,按上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10、落实好党在农村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为领导决算提供正确的理论数据和可靠的科学依据。

11、做好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巾英;电话:15874669295

  二、财政所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上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对乡财政管理制度,制定乡财政管理实施办法。

  3、负责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4、制定乡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预算的措施。

  5、统筹管理乡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和调度。

  6、负责财政周转金的使用和监督。

  7、负责、监督乡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8、负责乡公有资产的管理。

  9、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和财政宣传工作。

10、承办乡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农村财务管理,落实农村财务“村账乡代管”工作。

12、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工作,制止“三乱”现象,规范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

                                                                          负责人:黄民珍;电话:18797754233

  

  三、民政办(劳保)职责

  1、负责做好本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

  6、负责好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7、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负责人:龙涛;电话:13657465002   

  

四、计生办(服务站)职责

  1、利用人口学校讲授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避孕节育、新婚期卫生、优生优育、孕期保健、科学育儿等知识。

  2、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为您精心选择并落实安全、高效方便的避孕节育措施,定期进行随访。

  3、为不孕不育夫妇提供诊治和咨询。

  4、提供生殖健康保健用品咨询。

  5、为育龄群众办理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负责人:唐小波;电话:13974620729

  

五、水利站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乡水利、水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措施;研究拟定全乡水利、水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计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3.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应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4.负责全乡河道等水域的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

  5.承担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制度。

  6.组织全乡水政、渔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水事、渔事纠纷案件。

  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利经济工作。

  8.编制乡内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9.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研究制定水土流失防治区划、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城乡供水工作。

  11.负责全乡水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乡水产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水产种质资源管理,依法对水产资源、水产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调查、保护工作。

  12.负责全乡水利、水产科技、教育、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乡水利、水产科技队伍建设。

  13.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龙涛:电话:13657465002  

  

六、农技站职责

  1、积极落实中央及地方政策,对于县农业局和乡党委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围绕市场需求,优化我乡粮食品种结构。

    3、完成粮食作物的定点技术考察、田间技术指导、定期培训、生产总结,搞好技术和物资服务。

  4、在田间生产的关键环节,制定下发技术意见,搞好指导和培训,培养一批科学种田的能手。

  5、继续抓好科技创新,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农业局技术人员联系,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推行大田生产的标准化生产。

  6、完成好农业局下达的测土配方取土样任务,保证3个人靠上,并及时下发施肥卡,让农民在测土配方施肥这一先进技术中受益。

  负责人:赵友财;电话:13974670399

七、畜牧站职责

  1、研究制订我乡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我乡畜牧业生产,负责我乡畜牧的规划和建设。

  3、负责全乡动物防疫、动物检疫、饲料管理等工作。

  4、拟定全乡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技术研究、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对村级防疫员负责业务指导。

  5、负责人畜共患病的监控和扑灭工作。

  6、承办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日;电话:18374626186

八、信访办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5、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人:赵巾英;电话:15874669295

九、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制定本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社区、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3、掌握本乡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4、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5、负责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降低流动人口犯罪率。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赵巾英;电话:15874669295

十、司法所职

  1、协助乡党委、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

  4、代表乡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左旭;电话:13874675464

十一、文化站、广播站职责

  1、配合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服务大、小型会议,充分发挥喉舌作用。

  2、负责架设、维护、管理有线电视网络,保证线路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行。

  3、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保护好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

  4、运用各种文艺手段,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5、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

            负责人:赵友财;电话:13974670399  

十二、安监站职责

  1、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组织起草本乡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落实工矿(以下均指非煤矿山)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乡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定期通报全乡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和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指导全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拟订全乡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8、承担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乡政府、市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邓勇;电话:15869969728

十三、教育督导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乡教育发展战略中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教育理论等。

  2、领导乡属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约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德育工作。

  3、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和群团工作。

  4、研究制订全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重点、速度中步骤,指导、协调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5、综合管理全乡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龄前儿童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6、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

  7、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李淳科;电话:1378923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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