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6-0064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楠市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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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前期项目谋划工作,现公开比选楠市镇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设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楠市镇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共包含3个村(社区)子项目:
(一)楠市镇镇东社区红色文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防火池加固护坡及清淤、垃圾分类收集站等(具体内容以实际为准)。
(二)楠市镇兰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新建道路、山塘治理、排水沟、排水管网等(具体内容以实际为准)。
(三)楠市镇下洞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雨水管网提质改造、道路硬化等(具体内容以实际为准)。
2.项目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楠市镇镇东社区、兰后村、下洞村。
3.项目总投资:
项目经费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总资金778万元:
(一)楠市镇镇东社区红色文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78万元。
(二)楠市镇兰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10万元。
(三)楠市镇下洞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90万元。
4.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现场踏勘、现状摸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核算、工程概算编制、设计答疑、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变更配合、竣工验收资料配合等全套设计服务。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6.比选内容:本次比选3个子项目分别确定1家设计服务机构。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完整证明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需额外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具备履行本项目设计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置,拥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者优先。
4.提供上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近三年内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受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
6.提供近三年同类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有效佐证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设计服务;
9.所有参选单位仅限报名参与本次比选中的1个子项目,凡多项目报名、重复报名的,其所有比选文件均将被视为无效。
三、比选相关要求
1.报名及资格核查要求:所有子项目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与比选的设计服务机构须按要求提交全套比选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装订成册)。评审小组先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报价评审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比选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评审。
2.有效报名家数要求:单个子项目报名且通过资格初步核查的设计服务机构家数须达到或超过3家,方可进入后续比选环节;若合格报名家数不足3家,将暂停本次比选工作,另行发布公告。
3.文件提交要求:比选文件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现场提交时,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所有比选文件统一装入密封袋并粘贴封条,封套封口处注明:子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密封要求提交的文件一律拒收。
四、比选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5:00前(逾期送达、未现场递交的比选文件均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3.评选会议时间:2026年8月13日15:00。
4.评选会议地点: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评选现场当场公布比选结果。
五、评审及中标办法
1.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中标办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公告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数量确定中标办法:①3家≤单个子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时,采取低价中标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者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②单个子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时,采取综合评标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原则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3.特殊情况处理:单个子项目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完全一致且同为最低报价或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排名;若第一中选候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履约能力出现问题,依次顺延选取下一顺位候选人。
4.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项目设计服务全过程所有费用(人工、交通、会务、税费、资料归档等),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严禁恶意低价竞标,报价函格式自拟(明确报价金额并列明报价计取方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鹏辉
联系电话:18153893916
联系地址:永州市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
邮 编:425806
七、其他说明
1.各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2.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严格按照公告及服务方案履行职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蓝山县楠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