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5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民路38号林业局
邮 编:425000
电 话:0746-2213580
邮 箱:lsly580@126.com
单位负责人:王峰
联 系 人:周亮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作风办)
党委书记:王 峰
党委副书记:曾莉青
成 员:何丽华、匡美林
职 责: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对各党组织、党员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纪国法,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指导各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县纪委监委做好本机关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7.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8.负责信息公开、互联网+监督和政务督查督办事项工作。
9.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局工会(人事股)
工会负责人:扶巧梅
成 员:刘 芸(青年工作部部长)
职 责:
1.负责拟定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承办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劳动工资调整以及基层站乡镇补贴和差异性补贴申报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调整的提名推荐报党组,考察提名中层干部;事业人员职员等级晋升、专技人员职称晋升、工勤人员考工定级晋升;干部职工人员信息收集更新;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工资等各类年报统计系列事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岗位异动审核调整登记备案;人事档案管理;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及平时线上考核管理;考勤管理;退休到龄的干部职工摸底及其办理等系列事项。
5.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全体干部职工知识培训,负责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上和线下培训学习、干部教育网络学习、林业站线上学习等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审年检,机构的设立或撤销,行政及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更新,调入调出、退休等人员进编出编以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异动,职业年金记实等工作。
7.负责人才引进及干部队伍建设,人员的招录计划申报及其办理,负责工会、青年、妇建、统战工作。
8.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岗位工作,负责文明城市、文化示范区、健康县建设工作。
9.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
主 任:周 亮
副主任:李姣凤、蒋文倩
成 员:廖园凯、李作朋、唐光武、翟强雄、陈满兰、赵远辉、廖 军
职 责:
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县林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任务及措施。
2.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当好参谋,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协调处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负责全局物资采购、财产管理、房屋及土地租赁、水电管理、机关绿化、清洁卫生、报刊发行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的维修和管理。
4.负责全局公务用车调度、加油、维修,保证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5.负责上传下达各种文件、通知和信息、会议材料,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建立健全文秘档案。
6.负责来人来客接待、机关保卫、信息化管理、保密、综合性工作。
7.负责本机关的公文、函件、电话等收发登记、分送、催办、清退以及公文和函件的保管和销毁,核发各类信息、简报收录的注办以及涉林舆情等网络安全管理。
8.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食堂物资的采购,食谱制定;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每餐食物进行留样保存;负责食堂的生产和食品安全。
9.负责驻村队单位联系村的乡镇党委政府衔接、联系村的帮扶、驻村等工作。
10.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调纠股
股 长:封永湘
成 员:马向东、颜晓军
职 责:
1.负责机关来电来信来访及网络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办理,由主要领导签批后分转相关股站室队,并及时跟踪办理情况和做好结案后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信访重点稳控对象的监管,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及时掌握重点信访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3.承担机关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禁毒、综治民调、防范非法集资、反电信网络诈骗、反间谍、国家安全、反邪教等工作。
4.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森林资源管理股(国有林场管理站)
股 长:戴康生
副股长:汤晓红(负责城管提升工作,正股级)、陈佳成
成 员:龚小惠、龙天生、梁贵安、李剑波、郑元通
职 责:
1.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森林限额采伐工作。
2.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3.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森林督查、林草湿斑监测工作。
5.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伐中监管、伐后验收、迹地更新造林等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国有林场开展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提升、卫生城市建设等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9.承办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0.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森林草原防火股
股 长:唐志鹏
副股长:张光海、林 明
成 员:赵建安、钟 敏、吴绪峰、曾 瑾、贺存然
职 责:
1.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和防护标准实施。
2.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防火队和半专业队的日常训练,防火救援物资采购、检修、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林业站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用火审批等工作。
5.负责对林区企业、道路、通信设备、线路通道及各乡镇、村森林防火检查、指导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
6.负责组织防火设施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
7.负责防火装备的保管、养护和装备室的管理等工作。
8.负责行业“露天禁烧”工作。
9.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规划财务股
股 长:陈映辉
副股长:李佳欣
成 员:王继红、李素莉
职 责:
1.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2.负责统筹和组织协调林业项目实施申报工作,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支付和管理,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管国有企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3.负责做好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工资和社保、养老、医保、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月发放和交纳,季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收支公开,资金到账情况及时报局党组。
4.负责岗位责任制兑现和经费的拨付及票据管理与审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系统财务工作。
5.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
6.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造林绿化和科技股
股室(1)
股 长:张爱军
副股长:赵亚梅
成 员:史文昌、周旭奕、吕正旺
股室(2)
股 长:陈 芳
成 员:杨 军、廖安扬
职 责:
1.起草国土绿化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2.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3.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4.承担林业和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
6.负责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和林业碳汇工作。
7.负责“双重”项目、造林补贴、森林提质、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培育示范基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退耕还林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
9.负责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
10.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11.负责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工作。
12.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股 长:李民辉
副股长:邓瑞雄、范 波
成 员:李 鑫、陈盛利、王 强、周任远、邓灶雄、王 剑、盘 勇
职 责:
1.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2.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及其栖息、繁衍环境的调查与监测,林业有害生物、湿地资源等其他生物多样性的调查与监测,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的技术管理工作。
3.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松材线虫病、松毛虫、竹蝗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防、除治工作;开展候鸟保护,组织日常候鸟保护巡察和保护站值班值守工作。
4.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申报,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5.协调、督促全县野生动物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
6.负责组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与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工作。
7.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
8.监督管理国家公园、湿地公园、九嶷山风景名胜区蓝山片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9.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10.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11.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林业行政执法股(政务中心窗口)
股 长:程 维
副股长:骆 芳、周 军、邝孝江、李 兰(政务窗口)
成 员:吴向东、雷盛芳、黄长福、陈孔伍、李忠强、陈学民、秦朝晖、雷晓艳
职 责:
1.负责涉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森林火灾案件查处、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公益林、种苗、古树名木等执法相关工作。
3.负责督促指导违法企业生态修复工作。
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上级部门各项行动、专项督查、挂牌督办等案件的查处和销号工作。
6.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及考试。
7.负责政务中心窗口业务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8.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合同审查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9.承担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
10.提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1.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12.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13.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蓝山县林业科技服务中心
主 任:舒 巍
副主任:唐小波(兼任综合股股长)
负责林业科技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综合股(蓝山县竹木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股 长:唐小波
副股长:李沅山
成 员:李淑湘、李祖玉、钟嵩飞、柳 雄、邓福平、黄川剑
职 责:
(1)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荆竹凌江源杉木大径材基地的管护和经营。
(3)负责全县速生丰产林的管理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及竹木产业园建设。
(5)负责全县林业产业项目规划、宣传、推荐等工作。
(6)负责竹木加工企业、重点项目服务及入统等工作。
(7)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8)负责指导林下经济的规划发展,并提供技术服务。
(9)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0)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科技推广服务股(油茶办)
股 长:刘彩红
副股长:黄叶琴、李俊桦
成 员:蒋从武、曾伍民
职 责:
(1)参与拟定全县林业科技规划,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负责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承担林业新技术开发和林业专利申报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科技交流和科教示范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生产技术服务。
(2)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油茶产业发展,油茶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4)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5)开展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重要国际活动和履约工作。
(6)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种苗站
股 长:周文静
职 责:
(1)负责全县林木种苗和草种计划、生产、调剂;负责提供全县种苗和草种管理相关技术服务;负责林木种子、草种引种、种质资源管理及良种选育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林木种苗、草种新技术引进、应用和推广;负责为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种苗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
(2)负责指导全县绿化苗木、花卉工作。
(3)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公益林服务股(生态办)
股 长:邝代波
副股长:陈海清
成 员:彭红兰、刘栋石
职 责:
(1)负责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理、区划调整和保险等工作。
(2)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补助款发放、档案管理、调查监测等工作
(3)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蓝山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蓝山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蓝山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主 任:李祖志
副主任:邓瑞山
成 员:黄文胜、赵楚威、陈 浩
职 责:
1.承担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作业设计调查、森林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其他林业资源调查监测,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公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
2.承担林业建设与管理成效的调查和评估,包括营造林综合核查,林地管理核查,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测,森林资源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评估,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成效调查、核查,林业社会经济调查等。
3.承担公益性、政策性的林业区划、林业及相关专业规划设计,包括林业区划、林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其他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负责全县性林业区划、规划的技术管理工作。
4.承担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林业自然资源数据库建设及资源信息的管理,承担林业应用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5.承担政府林业决策和林业行政管理的技术咨询工作,承担政策性、公益性林业建设工程的项目咨询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十三)蓝山县林长制事务中心(林业管理站)
主 任:王宏昆
副主任:梁 健、李迎春
成 员:廖林翔、刘勇英、雷晓慧、蒋 帅
职 责:
1.组织落实县级林长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
2.承担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3.指导乡镇(场)建立相关责任体系并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林长制考核工作。
4.承担县林长制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5.负责林业站的建设、维修和管理。
6.协助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7.负责乡、村林长的管理工作,提醒县级林长、副林长按时巡林工作,负责指导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及护林员的管理、考核和工资发放工作。
8.负责拟订和修订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工作,下达年度工作任务。
9.负责林长制真抓实干任务分解、资料收集等工作。
10.负责林长制宣传工作。
11.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十四)林业工作站
1.蓝山县荆竹林业工作站
站 长:蒋尊武
副站长:吴 疆
成 员:邝允华、陈学军、程阳新、 陈 秀
2.蓝山县大麻林业工作站
站 长:史兰宁
成 员:邓景山、胡建文、陈国安、曾仁璋、曾艳君
3.蓝山县大桥林业工作站
站 长:欧增芳
副站长:邱世红
成 员:阮建辉、欧朝晖、邓丽娟
4.蓝山县塔下林业工作站(蓝山县祠市林业工作站)
站 长:何 斌
副站长:彭俊国、成 飙
成 员:雷小丽、曾成娟、谢先军、唐庆胜、易爱菊、李 湘、黄益辉
5.蓝山县楠市林业工作站
站 长:贺志亮
副站长:倪志军
成 员:梁旭佳、戴计兰、唐艾祝、陈文波、黄小彪、何屏恩
6.蓝山县毛俊林业工作站
站 长:曾 将
副站长:程叠鑫
成 员:黄胜菊、沈友文、柏艳梅
7.蓝山县汇源林业工作站
站 长:熊华宾
副站长:陈锡标
成 员:欧阳素芳、范培标、黄昌喜、唐芳芳
8.蓝山县浆洞林业工作站
站 长:熊庆伍
成 员:李道政、刘矿竹、吴文令、范培福、李旭文
9.蓝山县新圩林业工作站
站 长:李显华
副站长:欧朝阳
成 员:梁仁诚、肖应辉、黄 晶
职 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负责辖区内林木、林地、候鸟等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的日常监管。
(3)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考核管理。
(5)负责辖区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森林督查、数据监测、油茶等产业发展、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6)负责辖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工作,负责伐中监督、伐后验收、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7)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8)协助辖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案件办理。
(9)负责协助乡镇做好林长制工作。
(10)负责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负责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理、区划调整和保险等工作。
(1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13)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挂职、借(抽)调人员
黄庆文、曾闽军、杨 杭、唐建平、成志刚、朱明奕、马山虎、邓 赟、欧敏强、李海军、王胜忠、肖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