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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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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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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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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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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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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
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林业站、局相关股室: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关于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务会研究通过,请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纠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全面掌握我县小水电征、占用林地情况,根据《蓝山县小水电站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关系,切实纠正我县小水电开发中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方法
(一)、主要任务
1、排查统计小水电企业的基本情况(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运行情况等);
2、排查统计小水电企业征、占用林地情况(涉及林地面积、地类,办证、处罚等情况)。
(二)、工作方法
采取电话、书面通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清理排查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清理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林业局关于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真
副组长:陈川河
成 员:吴云峰、程 维、戴康生、郑晓辉、郑元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林地办,戴康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元通为联络员,负责清理排查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林业站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2、清理排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3、必须全面的、实事求是的把相关信息排查统计到位;
4、清理、排查、统计结果必须于2019年5月23日前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林地办)。
附件:
1、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办证手续和处罚资料限期登记通知单;
2、蓝山县林业局小水电站征、占用林地情况清理排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