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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0052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1]44号)、《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要求,我经办机构通过系统筛选,失业保险股室负责人复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审后,认定永州星月投资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享受2021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的稳定岗位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共计844.2元。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6日。
举报电话:0746-2226202 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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