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111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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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蓝山县部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差异性浮动调整的
公 示
根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湘人社规〔2021〕4号)和《永州市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差异性浮动实施细则》(永人社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所有参保单位2022年-2024年期间的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应缴支缴率及工伤待遇赔付等情况,经中心班子会议讨论并报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湖南省本源环保有限公司、蓝山县海虹仿真植物加工店等27家参保单位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差异性浮动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从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蓝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同意本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差异性浮动调整结果。参保单位对蓝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确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缴费费率。
联系电话:0746-2224332。
附件:
附件:2025年蓝山县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差异性浮动调整参保单位名单
蓝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