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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70010/2021-00441 分类:  
发文机关: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6-22
名称: 蓝山县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文号 :    
蓝山县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 2020-06-22 16:33
  • 来源: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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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提高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人社系统在服务我县营商环境中应有的作用,根据《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牢固树立“母亲式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优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和探索各项需求解决途径,坚持以“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为原则,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利企惠企,全面减轻企业运营成本,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增强企业获得感,为蓝山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增添动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用工保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把帮助企业招工作为长期性、常态性的工作来抓。规范建立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台账,及时收集并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因企施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鼓励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责任领导:郭期良,责任单位:就业股、就业服务中心)

2、强化人才保障。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激励作用,摸清企业人才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工作,帮助企业引进发展所急需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责任领导:成文娟,责任单位:专技股)

3、强化政策保障。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疫情期间社保“缓、减、免”政策,为企业真正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落实疫情期间援企稳岗政策,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保障基本生活扶持资金等,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责任领导:蒋云启、成文娟、郭期良、郭期良,责任单位:工伤保险中心、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

4、强化劳动监管。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责任领导:蒋云启,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旺强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郭期良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袁利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等,加强对已出台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覆盖面。

3、严格落实责任。各股室、机构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及时反馈至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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