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51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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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审计局机构信息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古城路82号
邮 编:425800
电 话:0746-2213590
单位负责人:赵新富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考核及审计统计、信息、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审计宣传和会议记录、保密、信访、档案、财务管理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审理股
承担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办理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审计质量责任追究意见;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质量;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计项目法规审理工作;负责对审计业务股室移交的审计资料在事实、证据、定性、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方面进行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室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起草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承担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非税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证券、社会募集资金收支情况;负责审计由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房改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组织行政、事业、社会保障资金的行业审计、相关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财政金融外资审计股
拟定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县辖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税、地税系统的财务收支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等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并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六)审计技术股
负责审计技术有关工作,组织网络培训等工作。
(七)重大项目审计稽查股
主要职责是:对重大项目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各参建单位履职、项目建设全过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以及对投资绩效的评价。
(八)审计事务中心
负责对全县基建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签证,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决算及资金来源与使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进行基建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题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