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1-4417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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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蓝山县第17届县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蓝山县委副书记、县长魏和胜主持会议,亲自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思想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严华和市长朱洪武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然后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梁向与会领导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了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参加学习的各位副县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在认真学习后逐一进行发言。县委副书记、县长魏和胜强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思想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履职尽责,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专题学习后,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2021年统计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统计局对2021年全县统计工作的总体安排。会议强调,全县上下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思想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做好统计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计督察配合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统计督察工作落实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抓好整改落实;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