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6-0050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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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蓝山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完善统计法治体系,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核心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2025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8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研讨2次。同时,扎实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逐条研学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年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合规。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对照新修改《统计法》及上级统计法治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和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2025年选派1名干部参加考试,截至目前全局共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同时,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次,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双人执法制度,通过文字、照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公示执法信息,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全年共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制定《蓝山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规上工业、建筑业、贸易业等领域企业3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基础薄弱、台账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企业限期整改,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现象。同时,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对月度、季度报表数据异常的23家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切实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抓好重点节点宣传。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机,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二是强化重点对象宣传。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县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统计法治专题课程,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用统计的意识和能力,全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2次。结合业务培训,对乡镇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员开展法治宣传4次,讲解如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水平。三是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统计法治信息,解读政策法规,曝光典型案例,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加强协同联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审计、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纳入相关考核指标,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向巡视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单位统计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不足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但宣传内容和方式针对性不够强,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大水漫灌”式宣传较多,“精准滴灌”式宣传不足。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配合统计调查的主动性有待提升。原因主要是普法宣传计划制定前调研不够充分,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分析不够深入,宣传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二)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由于统计业务涉及多个领域,执法人员对相关行业专业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影响了执法检查的深度和效率。原因主要是执法队伍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侧重于法律法规条文学习,与执法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缺乏常态化的案例研讨和实战演练;加之统计执法工作任务繁重,人员调配难度大,难以集中开展系统培训。
(三)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
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在日常统计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工作与统计调查、数据核查、业务指导等环节的融合不够紧密,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业务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原因主要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绩观存在偏差,认为统计工作的核心是完成数据报送任务,对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同时,缺乏将法治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有效机制和具体举措。
(四)基层统计法治基础薄弱
乡镇统计机构力量薄弱,部分乡镇统计人员为兼职,工作任务繁重,难以全身心投入统计法治工作。基层统计台账不规范、数据来源不清晰等问题较为突出,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延伸难度大,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存在短板。原因主要是基层统计工作保障不足,人员配备、经费投入难以满足法治建设需求;同时,对基层统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够,未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实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自身及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完善等重点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鲜明导向。
(二)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法治标杆
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带头参加法治专题学习4次,带头讲授法治党课2次,引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执法事项等工作中,主动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和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三)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法治效能
亲自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牵头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执法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亲自协调对接上级部门,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推动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带头深入乡镇和企业开展统计法治调研和宣传,全年深入基层调研法治工作3次,解决基层统计法治工作难点问题4个。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完成报告起草、审核、报备工作,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政治根基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月开展1次法治专题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研讨。将新修改《统计法》《湖南省统计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轮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扎实推进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
(二)提升普法宣传实效,营造良好氛围
优化普法宣传方式,开展精准普法。针对企业、乡镇、部门等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上门宣讲等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普法力度,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登记、业务培训、数据核查等全过程,引导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图文资料,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全年开展集中普法宣传不少于8次,“统计法进党校”不少于2次。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加大执法人员培养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力争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2名。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半年开展1次执法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和资深执法人员授课,重点开展案例研讨、实战演练,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案件办理能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守数据质量底线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重点针对数据异常企业、新兴行业企业开展检查,全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不少于3家。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对源头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五)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对乡镇统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基层统计法治专项调研,帮助解决基层统计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保障力度,推动乡镇配齐配强统计人员,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