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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16-00160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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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2016年粮食种植面积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新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切实将粮食种植面积统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种粮农户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种粮积极性。
首先工作责任到位。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认真落实好此次粮食种植统计上报工作,按农户实际种植的早中稻面积进行统计,特别是对种植30亩以上、有跨区域承包的种粮农户要进行严格细致核查,防止虚报、错报、漏报。其次张榜公示到位。各村统计的粮食种植面积,经农户签字确认后,其相关信息须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低于一周,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最后加强督查和档案管理,实行镇、部门、村层层监督责任制,加大抽查核实等程序的监管力度,成立工作督查组,适时对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档案管理,统计表由村委盖章村民签字后统一归档,及时装订成册,并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做到档案规范、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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