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 4311270010/2025-0033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实施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六条 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第一款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第二十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现场检查;(二)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等予以封存;(六)聘请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检查;(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四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查下列事项:(一)社会保险登记和待遇享受等情况;(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二)社会保险登记、待遇支付等经办情况;(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四)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和服务协议履行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蓝山中西结合中医院、蓝山安贞微医院、蓝山惠康惠仁医院、蓝山明华医院、蓝山淑泰精神康复医院、蓝山仁华综合医院、蓝山康佰惠老科协门诊部;蓝山县仁爱千金大药房、蓝山县楠市恒康药店有限公司、蓝山县仁康大药房、蓝山县繁城大药房、蓝山舜百姓传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县湘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春韵铭药房、蓝山县丰沃达老百姓健康药房湘粤路店、蓝山县钰丹康联荣丰大药房、蓝山县康芝源爱民大药房、蓝山县康芝源三口井大药房、蓝山康芝源康馨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康芝源仁和大药房、蓝山舜百姓传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塔峰路分公司、蓝山舜百姓传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金龙街分公司、蓝山舜百姓康芝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舜百姓康芝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商业街分公司、蓝山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惠源德裕大药房、湖南德裕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好德快连锁分店、湖南德裕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康乐连锁分店、蓝山县钰丹康联玉生医大药房、蓝山县丰乐康大药房、蓝山县湘粤恒康药店有限公司、蓝山县钰丹康联今秋大药房、湖南津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蓝山县塔峰店、蓝山县喜乐多大药房、蓝山县益民大药房 、蓝山县芝源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鸿源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仁源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盛瑞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丰沃达老百姓健康药房舜峰路店、蓝山县一笑堂大药房、蓝山县众康千金大药房、蓝山县钰丹康联振湘大药房、蓝山县钰丹康联楠市平康大药房、湖南德裕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塔峰东路连锁分店、湖南德裕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平安连锁分店、蓝山县钰丹康联有益大药房、蓝山县千金大药房、蓝山县生月堂大药房、 蓝山县钰丹康联宁康大药房 、蓝山县药材公司楠市门市部、蓝山县钰丹康联宁健大药房 、蓝山县益丰大药房舜峰路店、蓝山县康德钰丹康联大药房有限公司、湖南德裕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蓝山所城连锁分店、楚济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蓝山县国英分店、蓝山县益丰百康大药房、蓝山县平民大药房、蓝山县益丰百康三店大药房、湖南恒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蓝山县城中连锁分店、蓝山县英才路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城东南路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环城路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南萍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新民路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湖南恒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蓝山县新民北路连锁分店、蓝山县北门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舜百姓大药房、蓝山时保药馆、蓝山县润林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润峰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润源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钰丹康联兴健大药房 、蓝山县润泽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沐春益丰大药房、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蓝山县塔峰分店、蓝山县大福康益丰大药房、蓝山县九芝堂通源大药房、蓝山县养天和化英大药房、蓝山县钰丹康联新友善大药房、蓝山县益丰百康二店大药房、蓝山县盛源老百姓健康药房、蓝山县蓝庭千金大药房、蓝山县九芝源益丰大药房、蓝山县智洋老百姓健康药房、蓝山县楠栖益丰大药房、蓝山县盛福贤益丰大药房、蓝山县益丰百康边贸大药房、蓝山县新建路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山县裕丰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蓝山县支公司(对年内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机构,至定点之日起,纳入行政检查计划) |
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 2025年4月-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不超过两次 | 蓝山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蓝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否 | 一般检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